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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水东流不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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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一章 兴的爱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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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年兴春节回家过年,正月初四这天,大姑母来请兴陪表兄根去相亲。结果阴差阳错,月下老人乱点鸳鸯谱。红娘变莺莺。

    这件事情挺有意思,不妨从头来说。

    兴的大姑母是萍的大姨妈,兴的姑表兄也即萍的姨表弟。根与兴同龄又同学,只不过根生日大几天。

    陪表兄相亲,兴义不容辞,也很乐意。兴是一个喜欢助人为乐的人。

    相亲女孩就是月。月在扬州郊区一家乡镇企业上班。他们来到月的工厂,找到月的职工集体宿舍,兴在根周围忙前忙后,积极配合,主动与月招呼。一宿舍的女孩,无不夸兴能干。

    根刚刚高中毕业,但根长相不中看,又粗又黑,象个打铁的。兴虽然初中毕业就出去学手艺,身体也很粗壮,但天生的好皮肤,非常白净。

    常言道,一白遮百丑。非常有道理。皮肤白净的少男少女往往讨巧,看上去清爽、俊俏。

    兴的长相就将根比了下去。

    根又是个书呆子,像呆“山伯”,不会得与女孩子相处,讨女孩子欢心。兴见过世面,毕竟在外独自闯荡了几年,为人遇事已经熟稔,而且非常有见识和主见。加之兴人勤快,嘴又甜。

    月对兴一见钟情。

    不知这是不是命中注定,所谓五百年前注定的前世姻缘?

    是不是这就叫缘分,是不是冥冥之中,上苍早就安排?

    兴又交上桃花运。这才叫,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

    看这事闹的,弄得大家都很尴尬,很难堪。

    好在大家都是亲戚,都是一家人,不至于为这件事件失和。而且兴也是好心好意,没有半点私心杂念。

    根本人倒无所谓。家里人觉得没面子,有些抬不起头来。是那种吃了哑巴亏,有苦说不出的感觉。心里肯定要郁闷好长时间。

    根的大姐是媒人。其实要怪首先要怪根的大姐。不该找这样一个比自己弟弟帅气能干若干倍的表弟作陪衬。根的大姐是“罪魁祸首”。

    她的本意也许是想,弟弟长相平常,找个帅气的表弟,一来让人家看得起,二能增强弟弟的信心。可谁知好事多磨,弄巧成拙,适得其反。

    但根的大姐也不好说什么,毕竟兴是自己舅舅家的儿子。只有撒手不管。

    月传话给父母,说非兴不嫁!

    月不仅慧眼识人,而且非常果断,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据萍所知,月曾与一当兵退伍青年订亲,后嫌其好逸恶劳,不思进取,且家穷,月提出悔亲,双方闹得不亦乐乎。

    月是父亲的掌上明珠,父亲对她不仅极其宠爱,而且言听计从。

    女儿非兴不嫁,父亲慌了,托人找到萍的母亲苦苦游说。

    萍的母亲只好出来圆场。

    萍受命于危难,担任了兴的媒人。

    千里有缘一线牵,无缘对面不相认。

    人生就是这样无常,世上的事就是这么奇奇怪怪!

    是生前注定事莫错过姻缘,愿天下有情人都能成眷属。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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