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逝水东流不复还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正文 第六章 身不由己 一错再错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这一趟闽东之行,萍是准备赔本的。但没想到亏得这么大。

    萍完全是为了还荣的“人情债”。毕竟是萍违约在先,萍有负于荣,有愧于荣,良心上过不去。吃亏也就认了,买个安心。

    货仍然卸在表哥刚那儿。刚除了挂着部门经理的衔,还兼着供销社饭店经理的职务,其实刚本来就是供销社饭店厨师出身。刚为萍接风,在供销社饭店宴请表弟萍。自然就说到电风扇定金的事。表兄弟俩经过商议,决定“一不坐,二不休,扳不到葫芦撒不了油”。一个人准备两万块钱,大干一场!主要是刚决策,拿主意。刚是老江湖,萍很信赖表哥。刚拍着胸怀,包销路。用刚的一句话,我一个乡镇供销社放它个百十台,十几个供销社是多少?多少台卖不掉?!

    萍觉得表哥说得很有道理。也就有了信心。

    表哥虽然是部门经理,但在当时并没有什么实权。这事说来话长。

    在农村,供销社是计划经济最大受益者。在计划经济时期,供销社一靠垄断,二靠“计划”,统治了农村经济几十年。

    供销社除了粮食不经营,因为粮食有专门的粮食部门——粮管所独家经营,供销社其它什么都经营。大到生产资料(农药、化肥、柴油等等),农副产品(生猪、棉花、蚕茧等等),小到生活日用品(食盐、食糖、火柴等等),都是按计划由供销社独家供应或收购。那是绝对的垄断经营。一个供销社主任的行政权力无法跟乡长比,但“油水”不会比乡长少。为什么?因为那些个大大小小的“计划”都等着主任手中的“一支笔”批呢!虽不能说主任想给谁就给谁,但该你的主任不批,你也不一定能拿到。什么道理?“计划”紧张,“计划”不够嘛,那么多人,凭什么就一定给你?!

    这就是计划经济,实行上是权力经济。有权就有计划,权力就是计划。

    现在企业招工,国家劳动法规定,不允许收押金或非法集资。但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供销社招一个合同工(注意:还不是正式工!)须集资5千元,当时5千元相当于现在5万元也不止,那时一个乡出不了一个万元户。萍当时正高中毕业,父亲也曾打算举债集资送儿子进供销社当合同工,最终未能如愿。原因,一是借不到那么多钱;二是借到钱也没有用——没有人,没有路子,还是不能进。

    可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市场的逐渐开放,供销社开始走下坡路。面对个体经商户灵活多样和薄利多销的经营方式,供销社渐渐失去优势,原有的机制失去竞争力。到八十年代后期,供销社已经处于一种半死不活的状况。然而,对于吃惯了“皇粮”的供销社上上下下的干部职工来说,他们依然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逍遥自在,悠哉游哉的生活,他们相信国家不会丢下他们不管。

    虽然年年亏损,日子一年不如一年,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他们还没有“穷到揭不开锅的时候”,还能月月有工资拿,哪怕这工资是从银行贷款来的!

    只有少数头脑灵活,有超前意识的人,已经开始另辟蹊径,寻找致富门径。毕竟他们有经商的基础——良好的人脉关系和做生意的经验。萍的表哥刚就是这样的人,刚倒卖过煤碳和木材,算得上是个“小倒爷”,萍也曾帮过忙。要不然萍也不会这么信赖他。

    刚的父亲(萍的大舅),是乡镇老干部,利用关系把大儿子刚从生产队放鸭娃变成供销社饭店学徒,然后又弄成供销社正式职工,最后一步一步让人带他出去跑采购,培养他当干部。如今刚已经是部门经理兼饭店经理。刚的父亲可谓费尽心机。

    刚人很精明,但名声不好——太贪。父亲退休后,加之与新调来的主任关系不睦,刚受到冷遇。虽然挂着部门经理的衔,实际上手上没有实权。没有实权,就没有油水。刚很郁闷。闲着没事,下班靠打麻将消磨时间。

    萍与表哥分头筹集资金。萍进厂这几年,一直在支助弟妹上学,结婚也全部是自己用的钱。父母不是不给,而是没钱。父母种田的收入不够维持弟弟和两个妹妹念书。萍把自己所有积蓄凑起来也不够,好在身上有一万多元的公款(第一趟“走私”的两台30kw发电机货款尚未汇给闽东电机厂),万一不行,就用公款先垫一下。

    表兄弟俩各自向单位请假,直奔闽东。

    来到闽东后,他们迅速与生产小电风扇的老板取得联系。老板就在福安街上,前面是店铺,后面是工厂。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原价40元/台砍到38元/台,每台让价两元,现金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们的心太大了,要一千台!一千台就是三万八块。

    有钱好办事。联系好车,把电风扇往车上装,萍一人到福安旅社去退房,出来迎面看见了玉。

    自从萍第一次押“走私”发电机组回去,这么多天来,玉一直在福安旅社门口转悠,寻找萍。她甚至不知道萍的姓名,更不知道他是何方人氏,家在哪里!这个傻女孩只能默默地,毫无指望地等待。她有非常重要的事急着要告诉萍——自己怀孕了!

    萍听了玉的话,懵了。他想先给玉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