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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意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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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 星火 第十三章 荆南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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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升军衔一级,每升军衔一级则获取田地亩数增加五,也就是所谓“一个敌人的首级值一亩地”的办法。另外规定,士兵因兵役或战功所获取的田地其所有权归于“国家”(现在是李晟自己所有),士兵及家属只拥有土地的耕作权,耕作权允许恩及两世,两世之后则将田亩数降为原本田亩数的一半归于军属所有,而另一半则重新收归“国家”。战死者按照战死者的军衔的上两级,也就是加封十亩地给予战死者的亲属;而伤残者则根据伤残着军衔等级的上一级到两级,加封五到十亩地给伤残者或其军属。

    至于军衔则分为:卒、兵、士、尉、校、将、帅七级分为二十一阶:卒者,初入伍之人也,分上、中、下三阶,其家属享受十亩田地的待遇,兵役前三年,按年提升军衔,不加入军衔田亩制之中;兵者,征战之士也,分上、中、下三阶,主力军中之兵可以为之,按斩首数目而获衔,按军衔田亩制获得相应的田亩奖励,下兵十亩地,中兵十五亩,上兵二十亩;士者,伍长之从也,分上、中、下三阶,按斩首数目而获衔,按军衔田亩制获得相应的田亩奖励,下士二十五亩,中士三十亩,上士三十五亩;尉者排、标之长也,分上、中、下三阶,按斩首数目获衔,按军衔田亩制获得相应的田亩奖励,下尉四十亩、中尉四十五亩、上尉五十亩;校者,曲、营之长也,分上、中、下三阶,按斩首数目而获衔,按军衔田亩制获得相应的田亩奖励,下校五十五亩,中校六十亩,上校六十五亩;将者,统军之长,分上、中、下三阶,按战功或众议而获衔,按军衔田亩制获得相应的田亩奖励,下将七十亩,中将七十五亩,上将八十亩;帅者,将将者也,为尊衔,按军衔田亩制获取百亩田地为奖励。

    由于使用了一人为兵全家受益的奖励制度,使得李晟军的士兵们能够安心的作战而不必顾虑身后的事情。因为他们都知道,只有自己在前方杀敌更多,获得的军功更大,他们在身后的家人才能活的更好。

    建安十四年七月的这场整兵运动,令李晟军的军力和作战意志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它使得李晟军成为天下间最不怕死的军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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