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阿里不达年代记(阿里布达年代祭)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63集 第一章 鼎天剑气 罗汉神威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个死要面子的蠢蛋,一定会和我争辩半天,幸好方青书不是这样的人,听我这么一说,他虽然感到有些不甘心,却明白我的话没说错,他一个只有第七级力量,手里又没有创世圣器的人,在这里碍事的程度远多过帮忙,还不如退下去,更能帮到我们。
  「我去指挥本寺众僧,你们自己小心。」
  方青书接受我的委托,撤到后方去了,这点真是谢天谢地,他的武功跟不上战斗层次,不是他的错,也不代表他无能,此时他指挥、调度方面的才能,远比武功更能给我们帮助,如果换鬼魅夕、羽霓去指挥,肯定会变成一场灾难。
  还有一点,是我急于调走方青书的真实理由,李华梅所中的淫毒已入血脉,而且完全行开,现在还只是两腿间津液横流,但再不用多久,恐怕就欲火焚心,双眼赤红,连口水都要流出来,如此丑态,我自己看看也就罢了,还让方青书也来分享,那就大可不必了。
  「加把劲,围着她打,尽量再多拖些时间。」
  说着这句话的时候,我有种感觉,仿佛胜券在握,敌人可以任由我们欺凌,一点都不像是在越级挑战。
  如果事实真能这样就好了,眼前的情况,我全神贯注,压制李华梅的精神,让她状态越来越差,此举耗去我大量精力,让我缓不出手来参战,实质战斗全交给鬼魅夕、羽霓,三个人以这样的形式联手,试图压制李华梅。
  也不单单只有我们三个,天河雪琼与方青书调换位置后,已经加入我们的战围,一抖手便连放了十几个魔法,增加我们的速度、反应、力量,也消除我们的疲劳,反之……李华梅则被施了迟缓、沉重、衰弱疲倦这些负面魔法,进一步削弱状态。
  在这一战中,天河雪琼似乎只是一个优秀的僧侣、祈祷师,未能真正以魔法师的身分参战,其实她也是无奈,普通的魔法不够格伤及敌人,若动到两极归一的究极之力,又投鼠忌器,这才只得用这样的形式辅助参战。
  不过,我们的团队攻击很有效果,再多拆十几招后,李华梅剧烈喘气,出招的力量仍强,却是散漫无章,破绽大露,我心中不由暗喜,如果这样下去,再不用多久,李华梅就无法作战,虽不好说手到擒来,但……
  「看招!」
  羽霓挥动乾坤圈,劈向李华梅,眼看就要击中,李华梅却蓦地仰首,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啸。
  这一声尖啸,高亢激烈,直入云霄,对于我们这些就靠在旁边的人,强劲声波犹如海浪狂涛,怒拍涌来,震得每个人脑里都是一晕,羽霓甚至口鼻出血。
  我心知不好,自己终究算漏一着,李华梅始终有着超越我们的强绝力量,哪怕在战斗中受到种种限制,不能够发挥实力,但她终究找到办法,选择了一个无需命中、无可挡架,能够完全发挥力量优势的攻击手段,刹那间,连我都脑袋晕晕,几乎没法操作精神压制,总算我知道兹事体大,拼尽最后一分清醒灵智,用尽所有力气,我咬牙维持住精神压制,就像水中濒死之人,用力抓住救命稻草,死都不能放开。
  这道强行开出的精神缝隙,要维持并不容易,开出这道缝隙的机会,更是我们一组人前仆后继,拼上性命促成,如果这一下维持不住,让李华梅将缝隙堵绝,我没把握再找到那么好的机会,重开一次,所以拼了命都要坚持下去。
  李华梅的啸声一波强过一波,羽霓、鬼魅夕早就承受不住,往外退开,凝聚力量,护住心脉与脑袋,一意防御,我现在的武功比她们更高,如果和她们一样全力凝气防御,效果会比她们更好,但我的大部份精力都花在维持精神连系上,此消彼长,被啸声震得我口鼻出血。
  我这边支撑艰辛,李华梅那边相信也不好过。持续遭到精神冲击,她承受的痛楚比我只多不少,何尝不是痛到双眼飙泪,肉体受精神影响,耳鼻都开始流血,第九级武者的肉体虽强,精神不见得就强到哪去,偏偏两者又会互相影响,渐渐累积了她的伤势。
  到了这个节骨眼上,情势已经很清楚,我们两人等于手里都握着一条绳子,绳子的另一端系在对方脖子上,谁先勒死对方就算赢,或者,能够迫得对方先放手,一样也算赢,而不管是放手或勒死人,输的人肯定要没命。
  这是一场意志之战,若真这么拼下去,鹿死谁手实在难讲,赢的人恐怕也会疯掉,幸亏我不是孤军奋战,羽霓、鬼魅夕这两个暂退到旁边去的战友,看我这边情况不妙,在天河雪琼的奥援下,再次奋起,挥动手中创世圣器,向李华梅攻去。
  李华梅的尖啸,不只是轰雷似的声波攻击,她以第九级力量长啸,鼓劲同时也激发出气浪,化为冲击波袭向四面八方,羽霓和鬼魅夕为汹涌冲击波所阻,一时间都近不了身,攻击递不到李华梅身上。
  还好,李华梅在我的干扰下,无法长时间全力发劲,第九级力量发挥不出应有实力,给她们两人钻了空子,欺近身边,就是一轮猛攻。她们希望能减轻我的负担,这种想法值得赞许,但李华梅也不傻,忽然停止发啸,放两女靠近身边,这才将回气凝聚的力量,集中爆发,刹时间,汹涌气浪伴随着尖啸,狂扫四面八方,鬼魅夕、羽霓像炮弹般被轰飞出去。
  一啸之威,仿佛天雷霹雳,不但掀起了气浪,冲击波更传往四周,造成各种有形、无形的破坏,一些功力不够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