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添梁,这是我从小到大的至交损友,成长途中一路走来,我们两个缺德的事情没有少干,什么偷抢拐骗、奸淫掳掠,我们两个和后来加入的巴闭一起,过了很长一段不得意却尚称快活的日子。
在我的记忆中,阿巫自小父母双亡,而我则巴不得自己父母双亡,因此我们两人一见面就甚为投契。在阿里布达王国,阵亡将士的子女可以免费就读军校,由国家包吃包住,阿巫住在军校,宿舍离我家不远,算得上邻居,我们两个就是这样认识的。
阿巫善于察言观色,又很会钻营,结交三教九流更是有一套,从小就很吃得开,我们两人一同任军职之后,他的官运亨通,也远比我要升得快,只不过,他结仇家的速度远比他升官更快,爬上了多高的位置,就有多少人在他后头猛戳脊梁骨,当然,后来更直接演变成拿刀砍,以至于有一段时间,我完全无法理解,身为法雷尔家族的后人,我从出生起就遍地是仇家,那家伙到底是怎么搞的,居然弄到仇家比我更多?
有一段时间,阿巫在大街小巷拔足狂奔,后头一票人挥刀猛追的画面,成了萨拉城的一幕奇观,几乎每隔两三天就要上演一次,追在后头的人们,男女老少都有,数目也是越来越多。当追杀者数目堂堂破了两百大关,追杀频率也从两三天一次,变成一天两一二次后,阿巫的上司终于受不了,将他外调。
当时,阿巫泪眼汪汪,拉着我和巴闭,强迫我们为他举行欢送酒宴,吃了我们两个人半月薪俸,还叫了十八个妓女,乱交之后,拍拍屁股走人。如果只看这些,一定会觉得阿巫只是个很烂的人,但真正的重点,他其实是一个很有办法、很有本事的人。
普通人,没有能耐得罪那么多人,更没有办法得罪那么多人而不死。如果追在后头砍的有两百人,那么隐藏在这两百人身后,没有拿刀上街砍人,却同样想要该人性命的,绝不会少于两千人,两千多人都想要一个人性命,各种明枪暗箭齐下,那个人还能够每天悠哉地作恶,继续跑给人追,本事就绝不能小看。
事实上,当时阿巫在萨拉搞出了一张盘根错节的利益网络,每次杠上什么人、惹上了什么势力的同时,他就躲在一张更大的保护伞底下,管他外头风大雨大,日子照样有滋有味。就连他被外调边疆,原本也是被塞入炮灰营,应该到任不久就战死沙场,却不知他怎样操作,没几天就转调沿海,重新混得风生水起,到我去投奔他的时候,他已贵为一方的水师副提督了。
环顾我生平所见诸人,阿巫绝对算得上一个奇人,他没有出类拔萃的武功,也说不上有什么大智慧,但不管怎样的惊滔骇浪过去,他总能棒存,并且爬得更高,这种本事可比武功、智慧更难得。我一直都佩服阿巫的本事,他自阿里布达弃官叛逃,加入黑龙会,我觉得这是识时务的聪明之举,却没料到还有那样的内幕,鬼魅夕告诉我他是黑龙王亲子时,我真的很讨异。
对于阿巫,除了钦佩之外,我还有一点挺复杂的感觉。以前我隐隐察觉,阿巫似乎有些怕我,明明我没什么可让他怕的,但他总是尽量避免与我有冲突,这点实在很奇怪,因为他平时天不怕、地不怕,根本就是肆无忌惮,为何会顾忌与我有冲突呢?
另外,还有一点,是我多年来无法索解的困惑。阿巫的本事很大,所以才能爬得这么快,但与他用相同方法往上爬,甚至爬得比他更快的,不乏其人,却没有人结仇结得似他这么多,这一切都是因为他行事的风格。
假如阿巫做事别做得那么绝,下手时候稍微留点余地,别明明都已经踩在人家脚上,还要吐两口唾沫,我想他其实可以爬得更快、更高,仇人还会比现在少得多,偏偏他好像管不住自己,就是要把事情做得那么绝,半点余地都不留给被他踩过的人,当然仇家满天下。
如今,我与阿巫兵戎相见,他还被我打成重伤,但当我被李华梅重创垂危,居然是这家伙来救我性命?以当时情况而言,他确实最有浑水摸鱼的余裕,也有办法找来医生救命,但……这么做是为什么呢?
「喂!你这么搞是什么意思?」
「哪有什么别的意思,我和你从小玩到大,看你快没命还不去救,这就太不够意思啦。」
「少来,像你这样的人,怎么会做没好处的事?」
「是啊,没好处的事,我是不会做的,所以你千千万万要把伤养好,早点康复,不然我这桩投资就血本无归了。你知不知道要救你回来有多麻烦?那么重的伤,我要找最好的医生来替你治,又要找最好的杀手把医生灭口,还要再找个更好的杀手,去灭那个最好的杀手口,一环扣一环,光为了救你一个人,就另外搭上几十条人命。」
「……这种事情是应该要怪我吗?」
我脸色奇差,没好气地回答,但从巫添梁的话里,我已听出了很多他几乎是明示的意思。
救人的同时又忙着灭口,这表示救我的事情,他不敢让黑龙王知晓,一切都是瞒着黑龙王来做的,而他又说这是投资,那他救我便是为了谋取利益,换句话说,他对黑龙王已有反意。
「呃,你要我帮你干掉你老子?」
黑龙王一族还真是了不起,自相残杀都快变成家族传统了,从马德烈开始,儿子要杀老子,现在巫添梁也要杀老子,外头还加上鬼魅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