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阿里不达年代记(阿里布达年代祭)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48集 第六章 扭曲时空 最终召唤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见到六只阎罗尸螳一起出现,还有那剧烈的时空震,诸般线索连结在一起,我恍然大悟,想通了这一切异状的背后道理。
  暗黑召唤兽,无怪五百年前独步天下,横扫大地,这确实是一件超级邪门的东西啊!
  阎罗尸螳能以一化多,绝不是普通的分身术,这是我早已肯定的事实,尤其它完全没有力分则弱的问题,更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想不通五百年前法米特、凯萨琳是怎麽解决这个技术难题。
  一切的关键,就在于剧烈的时空震,我实在是想像不到,暗黑召唤兽居然是这麽夸张的东西。
  阎罗尸螳不仅能瞬间移动,甚至还能进一步扭曲时空轴,把存在于其他时空的自己给召唤过来。出现在天上的这六只阎罗尸螳,不是残像,也非分身,是从其他时空召唤过来的阎罗尸螳,时间可能是六小时前、九天以后、十年之后,由于召唤出来的是完整个体,战斗起来,当然是每一只阎罗尸螳都能发挥全力,没有分身后减弱力量的困扰。
  这样恐怖的战技,打起来何止是大占优势,通常每次天下英雄围殴大魔头,顶多就是出动十几名到几十名的一流高手,法米特的六大暗黑召唤兽,每一只如果都能以一化六,六六三十六只第八级的绝顶战力,打起来只有它们围殴别人,没有被别人围炉的问题,难怪可以横着走路!
  不过,我想天底下应该没有这样的好事,不然暗黑召唤兽流传后世的名号应该是“围殴王”而不是天下无敌。扭曲时空轴,这就和改变身体元素结构一样,不但本身是超高难度的技术,而且推动所需的能量极为庞大,末日战龙是靠大地之心这颗变态东西,才有办法做到,那阎罗尸螳呢?
  明明是朗朗乾坤,金阳万道,可是大片浓密的乌云却占据了半边天空,形成了半边天色漆黑如夜,半边天色晴朗粲然的诡异天象。晴朗的那半边,阳光逼得人几乎睁不开眼,黑暗的那半边,除了有诡异的闪电流窜,闷雷阵阵,还隐约可以见到无数怨魂在云层里头游动,阴风惨惨,伴随着隐约的哭声狂吹四方。
  阎罗尸螳并不是普通的暗黑召唤兽,它成形于东海封灵岛之战,吸纳了东海千万亡魂的怨气与咒力,一经触发,这股力量比上千个魔法师一起念咒还要厉害,足以做到许多平常梦寐以求的事,然而,要连续扭曲时空轴,从不同时空召唤来五只阎罗尸螳,单单东海千万亡魂之力,似乎是不太够的…“唔…”
  我感受着异样的能量骚动,抬起了头,看到大量的紫绿光点,从华尔森林中的各处昇起,直飘上天,那个数量密密麻麻,何止成千上万,乍看之下,好像是一大群萤火虫漂浮在黑夜丛林里,这样的画面… 似曾相识,我们不久之前才看过的。
  “真是没想到,一下子立场都倒过来了…”
  眼前的状况,一言以蔽之,就是有样学样。末日战龙体内的大地之心,是矮人族花了无数心血的技术结晶,与战龙合一,相互作用后所转化出的能量,几乎是如海洋般浩瀚无尽,让末日战龙得以作到许多不可思议的壮举,在这一点上头,暗黑召唤兽就远远不如,阎罗尸螳的邪力虽强,却无法像末日战龙那样后劲悠长,无穷无尽。
  穷则变,变则通,末日战龙刚刚在这里搞大屠杀,吸收阴魂化为自身力量,在得到大地之心,身体构成元素转暗为光后,这一招行不通了,再无法吸纳阴魂为自身力量,但它用不着的东西,别人却可以拿来废物利用,本来暗黑召唤兽就在这方面很拿手,吸起阴魂来,本事只会比末日战龙更强,不会逊色。
  结果,战局就意外变成了玩吸吸乐,末日战龙吸纳织芝未用尽的光元素,预备发动末日天谴;阎罗尸螳则是趁机狂吸末日战龙无法再操控的死灵,用来扭曲时空轴,召唤出多个自己,组成杀阵,这样的战斗,比到后来,就是在抢时间。
  (如果让天雷先一步打下来,阎罗尸螳肯定承受不住,天谴之雷毕竟不是闹着玩的东西啊…
  我对战局变化忧心忡忡,幸好阎罗尸螳没有辜负我的期望。可能是因为数目多,好办事,六只阎罗尸螳的联合邪力,有效运作之后,形成结界阵,开始抑制住末日战龙对光元素的吸收,末日天谴无法发动,已是不攻自破了。
  只是… 雷虽然打不下来,但情势也说不上乐观。
  在结阵阻止了末日战龙的吸纳行动后,六只阎罗尸螳分立六角,飘于空中,看上去是那麽气势凛然,不可一世,彷佛稳稳操控着整个战局,蓦地,阎罗尸螳的形影一花,看上去好像隔了一块毛玻璃似的,看不清楚,尽管这现象只有短短一瞬间,很快便回复正常,彷佛什麽都没发生过,但这已经证明,阎罗尸螳无法维持时空轴的稳定,这个匪夷所思的时空召唤,即将面临崩解。
  很明显,要维持时空召唤的稳定,现有的能量供给并不足够,如果能提供更强的能量,是可以把面临崩解的魔法重新稳定下来,可是… 那又怎麽能够?现在的情况,是以东海千万亡灵、华尔森林中众多死灵之力汇集,这才有办法撑到此刻,若还需要更强更大的能量,难道要把华尔森林中所有精灵都杀光?
  就算我们有这个意思,也没有那种机会了,末日战龙吸纳光元素的动作失败,可是它再次转变身体构成元素的行动却得以成功,由一团明亮闪光,变化为一团烈火,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