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血色王朝 第二十二章 时间长了,誓言更浓了
今天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对于全中国十几亿的人民来说,今晚是一个值得庆贺的日子。在每年的这个夜晚,家家户户吃团年饭已经成为了雷打不动的习惯,一晃,这个习俗也传承了千百代炎黄子孙。
“今天又是年三十晚了,时间这个狗娘养的东西,跑得真是快,老子还没把她上够,她就提起裤子走人了。”郑国忠站在澳门科技大学医院的顶楼天台上,今晚他是陪着宋风来医院拆缝合线的,经过这些天的静养,宋风的伤势恢复很快,连郑国忠这种变态的人也不得不佩服宋风是打不死的小强命,这才几天,他的伤口愈合速度之快大大超出了郑国忠的预计,以目前这种速度下去,要不了几天,宋风又可以活崩乱跳的出来砍人了。
遥望着远处那到处张灯结彩一派喜气洋洋迎新年的景象,不由感叹这时间过得真的很快。
“是啊,又是一年到尽了,一年?呵呵,又一年了!”吴修扬像似喃喃自语的说道,那双冰冷锐利的的眼睛此时变得很空洞,遥望那遥不可及的夜空,有种想极力的看清很远很远的地方的渴望。
“今年是我让你失约了。”郑国忠转头看了一眼有点失魂落魄的吴修扬,他知道,每年的这个夜晚,无论吴修扬有多忙,或者身在何处,他都会赶回中国,然后去一个地方,跟一个人静静地过一个晚上,这么多年他始终如一日从来没有失约过,每次他都会很准时的到达,然后在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的时候默默地离开。
“不会的,我相信她会理解我的。”吴修扬嘴角泛起一抹幸福的笑容,眼光也在霎那间柔和了下来,这天底下也只有她一个女人有资格拥有他这个最深情的笑容,这个看上去很单纯不含任何杂质的笑容,令吴修扬平时那看上去很古板,很冷酷的脸容霎时线条变得很柔和。
原来,不苟言笑的男人一旦笑起来真的有迷死人的魅力,尤其对女人有超乎寻常的杀伤力。
“都这么多年了,你还没能忘了她?”郑国忠看着吴修扬脸上那抹柔得可以融化千层厚冰的的笑容,心里对这个男人的执着感到可敬,也为他的痴情感到可惜。这么多年了,如果他愿意,有千百个比那个女孩还要好的女人愿意做他的女人,但是他从来没有对哪个女人哪怕露出一点点的好意,没有。
男人,都有自己那苦涩的故事,当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感情执着到可以为了一个承诺而放弃一切的时候,那么这份感情也就变成了一瓶陈年老醋,越久越香。
“她在的时候,我可以为她放弃一切,她走了,我同样可以为她放弃一切,任何人也别想跟她分享。”吴修扬嘴角扬起一丝淡淡的微笑,那笑容很温暖,很深情,但语气很坚定。
“其实比她好的女人还有很多。”郑国忠还想再劝一劝吴修扬,毕竟让他看着自己的兄弟为了一个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女人而孤独一生,他为他感到惋惜。
“男人花心的时候,身边可以有许多女人,当男人看似忠诚的时候,身边还是有女人,只有当一个男人死了心的时候,他绝对不允许自己的身边有女人。”吴修扬走到天台的边沿女儿墙边,手扶着女儿墙,看着下面马路上到处披红带彩的新年景观,还有那衣着光鲜靓丽,人来人往的各色行人。
郑国忠摸摸鼻子,对吴修扬的观点并不认可,他曾经也有过非卿不娶的海誓山盟,但是爱一个人,不是在他(她)离开后,终日郁郁寡欢,孤独一生。而是要带着对她离去的思念重新快乐地生活,不管别人怎么看,怎么说,郑国忠的观点就是这样,用他的话说就是: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
气氛一时沉默了下来,他们两人谁也没有说话,并肩站在天台边上,任寒风刮过他们的身边,撩起他们的衣服。看着下面的情景,渐渐地,吴修扬的眼睛湿润了起来,他的思绪一下被拉回了很久以前,他曾经也不是像今天这样冷酷无情,他曾经也像许多人一样,是一个充满活力,对生活充满期望的男人,但是生活这个狗娘养的婊子,竟然活生生的把她从他的身边带走,让他的世界一下子失去光彩,让他在对她的深深思念中一年过了又一年。
眼睛有种晶亮的东西在闪动,吴修扬轻轻地抹了一下眼角,再多的思念,也换不回她一个淡淡的笑脸,他对她思念越深,他就越痛恨这个肮脏的世界,他恨不得用自己手中的刀,用那些渣滓的鲜血,来冲洗这个世界,所以他渐渐地喜欢上了杀人。
“下去吧,小风也应该差不多好了,今天我带你们去看一下澳门的花街。”郑国忠拍拍吴修扬的肩膀,率先走下了天台。
吴修扬跟在他后面,摸摸鼻子,耸耸肩,说实话,他对去看这种狗屁花街浪费时间,他一点兴趣也没有,他宁可多花点时间,躲在一个无人的角落里,静静地去想她,但老大说要去,为了老大的人身安全,他只得舍命陪君子。
花街,其实离这里并不远,就在仁福路那里,现在是晚上十点多,正是观赏花街人数的高峰期。
在人山人海的赏花人潮中,有一对青年男女显得很突出,尽管他们的穿着都显得很普通,但是普通的衣着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