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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天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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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曲楚歌柔肠断 二百一十七花柳过了又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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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大公爵先生愣了一下,忽然哑然失笑,“你以为我在看什么?看你的身材如何?我当年也是帝国都城里面出了名的风流浪子!我是听说你中了血之祭献的诅咒,有这回事吗?”

    说到血之祭献,凌云开始郁闷了。这个病根让他郁闷了很长的时间,甚至比自己断手还要来得痛苦。这次边境之行的目的其实是治疗大过找茬,虽然在黄仙儿的治疗之下早上八九点的时候已经能微微的抬起一点小头,不过始终还没有完全恢复男性的雄风。

    黄仙儿的治疗方式也很奇怪,每天什么事不干,什么药也不熬,就拿着一根根的小针朝他身上猛扎。一边扎似乎还能听到她嘴里在念叨什么,若不是这个治疗方法真的有点效果——并且这个小妞的花冠早晚得拿来的话,老流氓早就撂橛子不干了。

    而且这个诅咒让他担心的还不只这么一件事——血之祭献既然被称为死亡同命诅咒,那么这个诅咒的根源一旦死亡,他也会跟着死亡。黄仙儿的治疗方式只是治标不治本,即便是恢复了自己的能力,这个诅咒依然还在,那么就可能随时反噬上来。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诅咒的反噬绝对是一次强过一次。

    想一想自己有一天走在大街上,莫名其妙的就死了,真是有点憋屈。

    “有这么回事,您是怎么知道的?”凌云抓了转头,极度的郁闷,“这事不会已经传来了吧?”

    “嘿,那当然没有传来。你是既然做了菲利克斯的男人,被这个诅咒困扰,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尼古拉斯大公爵说这话好像是吃饭一样简单。“我年轻的时候历练旅行曾经经过深渊地穴,是在那里捡到了她。当时她还是个小婴儿,被一只银色的巨狼给叼着,我看她可怜就把她救了下来。她背后的血之祭献的魔法阵是我找了不少牧师之后才给她画上去的。”

    “不可能!你是说这让我凄惨了这么长时间的诅咒是菲利克斯给我种下的?”凌云大头一阵猛摇,“她当时处于昏迷状态,怎么可能给我种下这个诅咒?而且,她也没有任何理由和任何动机来害我啊,你不是来挑拨离间的吧?难道是你想害我?我们当时认识吗?你没理由害我啊!”

    “呵呵,你误会了,这不是她主动要害你,也不是我主动要害你,这个事情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大公爵先生理了理思路之后说道:“在我捡到菲利克斯的时候,她的年龄应该还不满一岁,可不知道为什么,就在银狼被我打跑之后,菲利克斯的体温开始急剧的上升,一个小婴儿体内却蕴涵着极其古怪的力量。说出来你都不相信,她从小一点不哭不闹,而且总是喜欢对着手里的东西发呆。只要一叫她的名字,那阵古怪的力量就又会不知道忽然从哪里冒出来。”

    “那又怎么样?就因为一股古怪的力量你就给她种了血只祭献?再古怪也不过是一个婴儿而已,能古怪到哪里去?”凌云有点生气了,困扰自己的头等大事竟然是眼前这个受人敬仰的大公爵先生干的。“现在好了,我还得跑到维纶娜去找牧师去。”

    尼古拉斯想了想,忽然拉开了自己的上衣,露出了结实健壮的肌肉来。左侧有一道已经愈合很久的伤疤,犹如一个棍子塞过一半,有婴儿手臂大小。在这个伤痕的周围,一些皮肤呈放射性的扩散,很明显是有什么威力巨大的东西插进了这个地方,然后产生了爆炸。

    “这就是小婴儿的杰作。”尼古拉斯指了指腰上的伤痕,“我当时还穿着龙甲,你说说,这力量要是不用血之祭献给压下去,我今天还能活着说话吗?恐怕早就见亡灵了。”

    “这是婴儿时期的菲利克斯给你弄的?你没骗我吧?”凌云看着尼古拉斯腰上那个可怕的贯穿伤说道:“你说一个婴儿的拳头穿过了你的龙骑甲,然后给你打了个皮开肉绽?你当我是三岁小孩么?”

    “我知道很难相信,不过这是事实。”放下了衣服之后大公爵先生说道:“你不用担心,这个诅咒下的非常轻,只是用这诅咒的特性将她身体里一部分力量转嫁给了其他物体而已,没有什么歹毒的后招在里面。而且,你当时要是通知我一下,绝对不会出这样的事情。依我看,你完全上一个优质的力量存储体。”

    凌云极度郁闷,当时我知道你再哪呢?老子憋了一万多年,怎么可能受得了那种诱惑?

    “嘿,不过你不用担心,我这里有解的方法。”大公爵先生忽然露出了一个男人都心照不宣的笑容。“坎纳斯有句古话,在哪里被蛇咬了,就要在哪里去找解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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