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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 文帝纪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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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哉!

    诸侯王、宗室昆弟有功臣,多贤及有德义者,若举有德以陪朕之不能终,是社稷

    之灵,天下之福也。今不选举焉,而曰必子,人其以朕为忘贤有德者而专于子,

    非所以忧天下也。朕甚不取。”有司固请曰:“古者殷、周有国,治安皆且千岁,

    有天下者莫长焉,用此道也。立嗣必子,所从来远矣。高帝始平天下,建诸侯,

    为帝者太祖。诸侯王、列侯始受国者亦皆为其国祖。子孙继嗣,世世不绝,天下

    之大义也。故高帝设之以抚海内。今释宜建而更选于诸侯宗室,非高帝之志也。

    更议不宜。子启最长,敦厚慈仁,请建以为太子。”上乃许之。因赐天下民当为

    父后者爵一级。封将军薄昭为轵侯。

    三月,有司请立皇后。皇太后曰:“立太子母窦氏为皇后。”

    诏曰:“方春和时,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乐,而吾百姓鳏、寡、孤、独、

    穷困之人或阽于死亡,而莫之省忧。为悯父母将何如?其议所以振贷之。”又曰:

    “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饱。今岁首,不时使人存问长老,又无布帛酒肉之赐,

    将何以佐天下子孙孝养其亲?今闻吏禀当受鬻者,或以陈粟,岂称养老之意哉!

    具为令。”有司请令县道,年八十已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

    九十已上,又赐帛人二匹,絮三斤。赐物及当禀鬻米者,长吏阅视,丞若尉致。

    不满九十,啬夫、令史致。二千石遣都吏循行,不称者督之。刑者及有罪耐以上,

    不用此令。

    楚元王交薨。

    四月,齐、楚地震,二十九山同日崩,大水溃出。

    六月,令郡国无来献。施惠天下,诸侯、四夷,远近欢洽。乃修代来功。诏

    曰:“方大臣诛诸吕迎朕,朕狐疑,皆止朕,唯中尉宋昌劝朕,朕已得保宗庙。

    以尊昌为卫将军,其封昌为壮武侯。诸从朕六人,官皆至九卿。”又曰:“列侯

    从高帝入蜀、汉者六十八人益邑各三百户,吏二千石以上从高帝颖川守尊等十人

    食邑六百户,淮阳守申屠嘉等十人五百户,卫尉足等十人四百户。”封淮南王舅

    赵兼为周阳侯,齐王舅驷钧为靖郭侯,故常山丞相蔡兼为樊侯。

    二年冬十月,丞相陈平薨。诏曰:“朕闻古者诸侯建国千余,各守其地,以

    时入贡,民不劳苦,上下欢欣,靡有违德。今列侯多居长安,邑远,吏卒给输费

    苦,而列侯亦无由教训其民。其令列侯之国,为吏及诏所止者,遣太子。”

    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诏曰:“朕闻之,天生民,为之置君以养治之。

    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则天示之灾以戒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適见于天,

    灾孰大焉!朕获保宗庙,以微眇之身托于士民君王之上,天下治乱,在予一人,

    唯二三执政犹吾股肱也。朕下不能治育群生,上以累三光之明,其不德大矣。令

    至,其悉思朕之过失,及知见之所不及,匄以启告朕。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

    者,以匡朕之不逮。因各敕以职任,务省徭费以便民。朕既不能远德,故忄间然

    念外人之有非,是以设备未息。今纵不能罢边屯戍,又饬兵厚卫,其罢卫将军军。

    太仆见马遗财足,余皆以给传置。”

    春正月丁亥,诏曰:“夫农,天下之本也,其开籍田,朕亲率耕,以给宗庙

    粢盛。民谪作县官及贷种食未入、入未备者,皆赦之。”

    三月,有司请立皇子为诸侯王。诏曰:“前赵幽王幽死,朕甚怜之,已立其

    太子遂为赵王。遂弟辟强及齐悼惠王子朱虚侯章、东牟侯兴居有功,可王。”乃

    立辟强为河间王,章为城阳王,兴居为济北王。因立皇子武为代王,参为太原王,

    揖为梁王。

    五月,诏曰:“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

    者也,今法有诽谤、訞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

    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民或祝诅上,以相约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其有他

    言,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

    治。”

    九月,初与郡守为铜虎符、竹使符。

    诏曰:“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务本而事末,故生不

    遂。朕忧其然,故今兹亲率群臣农以劝之。其赐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

    三年冬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十一月丁卯晦,日有蚀之。

    诏曰:“前日诏遣列侯之国,辞未行。丞相朕之所重,其为朕率列侯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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