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匪类这么讲义气。
“不过,虽然我们很可能会挂在这上面,还是要尽力一博,离出征还有三天,你们去贴海报,征招奇人异士,重金相招!不惜任何代价!”南宫伴月双目斗意十足道。
“好!我们这就去!”木下·尤丹三人应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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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晚饭,南宫伴月是死都吃不下去了,他不是后悔自己答应了比琪木那个大块头,去剿灭天抗一族,而是从心里就想帮比琪木那家伙一把。不过自己也就是个初级魔法师,南宫伴日也就是个三阶的大刀手,就算加上南宫伴日的狂狮獒兽,再加上三个不入流的强盗,这样的阵仗就算是去探险都不一定活得下来,更不用说去对付草原上的霸王——‘独孤·武都’了。
听说他们北方天抗族的马都比一般的马个头大,而且可以边行军,边睡觉,边行军边吃草,边行军边大便……那天抗族的马听说流出的汗都是红色的,生来就比普通的马个头要大,一千公里,只花上两天就能到达,而普通的马匹要用七天才能到达。
帝都的马商也有大批引进这种叫做‘汗血龙马’的草原马进行饲养,可是就是没有成功过,总是把‘汗血龙马’养得与普通的马匹没什么区别,具体原因,传说这些马常常食用北方‘答奥格朗’雪山上的一种果子,而只有那里才有。
听说天抗族的人,喝马奶长大,五岁就会骑马,六岁就会射箭,七岁就会杀人……他们天天过着与野兽抢食的日子,在刀尖上舔血,个个是吃生肉长大的……他们简直就不是人,应该说是一群怪物。在南宫伴月眼里,这个人种就是没有开化出来的野蛮人。可是让自己这个开化了的正常人,去对付一群野蛮人,唯一的办法,就是智慧。嘿嘿,我南宫伴月别的不会,搞阴谋,玩诡计可是我的强项,有了老子这个狗头军师,不怕你们天抗族有多大能耐!
南宫伴月在帝都的市场上四处转攸,他现在想的就是快点买到一个幻兽的卵,然后结契,自己的店里的那些幻兽自己可是了如指掌,全部都是高阶幻兽,一定,一定要找到兽卵才好!可是逛了一下午,愣是没发现一只可以结契的!那个气啊!南宫伴月随口吐了口啖……
“哪……哪个这么不长眼的畜生!”一个浑厚的声音振得南宫伴月的耳发麻。南宫伴月抬头一看,这是个人吗?长得就像只幻兽,确切地说,应该是个超级大猩猩。他有三米那么高,真的有三米,他在幻兽店里竟然是猫着腰的,身上只穿了一幅黄铜护肩,一个裤衩,身上的皮毛全是黑色的,有三公分那么长,好长,而且不是很干净,估计里面藏着不少虱子,他的身上竟然没有一丁点的脂肪。除了眼睛以下,的一小块面部是正常的皮肤以外,其它的地方皆被黑毛所掩盖。身后的一对大斧,估计加起来有两三百斤,不过他脚下的一双鹿皮靴倒是上佳的手艺,首先是皮料,绝对是高山雄鹿的皮毛,而且鞋底是厚达五公分的牛筋,上面还各纹有一只凤凰的图案,他鞋子的踝部全部染成了血红色。南宫伴月初步估计,这双鞋子最少值一张水晶卡,因为鞋子的边沿全部用火红色的晶石镶表,应该是火系的晶石,难道他是……熊人族的首领???只有首领才有这么好的鞋穿,就是南宫伴月这个小财主,都不可能穿值一千个金币的鞋子。会不会是达尔·雄狼?南宫伴月的额角在搭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