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从那张薄金书页上看出字来,让梅菲斯看过。同样也是空白一片。唯一能确定的,就是这书页确实是非常古老而强大地魔法物品。应该是耐瑟卷轴无疑。
明明有至宝在手,却形同废纸一般,这感觉着实糟糕得紧——但这还不是最大的麻烦。卷轴看不了就看不了,不过是得不到预期的利益,自己没有损失,然而另外一样东西,倘若处理不当,就是有杀身之祸了。
那就是灵吸怪巫妖斯兰普地命匣。
亚当斯把巫妖的命匣伪装成了一枚蜘蛛圣徽,这隐藏手段不可谓不别出心裁。如今他死了,身上所有的东西自然都被琼恩没收,其中就包括这枚圣徽。刚开始的时候,琼恩还很得意,掌握了命匣,就是扣住了巫妖的命脉,相当于多了个忠诚而强大的部属。自己一直以来都是孤身打拼,虽然有梅菲斯,但那是情人,连个小弟都没有,什么事情都要亲历亲为,如今有了斯兰普,以后也可以摆摆老板地架子了。
然而很快,他就发现这个美梦喀嚓破裂了。
命匣是巫妖的命脉——所以要杀死巫妖很容易,毁掉命匣就是,但要控制巫妖,并不是仅仅拿着命匣就可以的,这完全是两个概念。巫妖地命匣一般都是用宝石制成(因为最适合容纳灵魂),一砸就碎,很容易破坏,你把命匣握在手中,巫妖投鼠忌器,自然乖乖听命,不敢反抗,但人总要休息,总有疏忽的时候,巫妖却是亡灵,不眠不休,不困不倦,哪怕是背后偷袭,肯定能找到机会,一个法术把你轰杀至渣,取回命匣。
斯兰普地命匣是精金所制,要破坏起来都不容易。当然。亚当斯也不可能用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粗劣手段,巫师自有巫师的办法。命匣是巫妖的灵魂容器,亚当斯在上面施加了强力的附魔法术,等于是直接控制巫妖地灵魂,令其必须俯首听命,压根不能做出反抗之举,更不可能攻击主人,这样就彻底控制了巫妖,不用担心反噬了。
这种作法难度颇高。但琼恩也可以办到,并不为难。他拿到命匣,原本就准备把亚当斯设下的法术抹消,自己重新施法,结果一试之下,才发现情况不对——亚当斯居然还留了一招后手,他为了以防万一,在命匣上又叠加了一个强力禁制:任何人想要抹消他施加的附魔法术,都会同时触发强力的爆炸。彻底摧毁掉这个命匣。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他自己得不到,那么别人也休想得到。
以琼恩的能力,还不足以解除亚当斯的这个禁制,而放眼周围,一群矮人环绕,自己已经是最高明地巫师,也不可能还找到高手来帮忙。想收个巫妖当小弟的想法,就此搁浅。
如今仅仅如此,倒也还罢了。发不了意外横财,那就安守本分。然而问题在于,既然亚当斯死了,琼恩又不能接任,灵吸怪巫妖就无人能够控制,他可是货真价实的大巫师。比亚当斯地造诣都要高明,倘若发起怒来,那就有大麻
如果把命匣还给巫妖,客客气气请他走路,大家从此两不相干,倒也不失为一条上策。可惜琼恩信不过巫妖的人品,如今有命匣在手,对方自然忌惮,倘若把命匣还回去了,斯兰普突然翻脸。那却如何是好。这种太阿倒持授人以柄的事情,琼恩是万万不会做的。
那么,把命匣毁了,彻底干掉巫妖,从此大家安心睡觉?这办法也不差,只是似乎太浪费了点。一个灵吸怪巫妖,如果能够控制住的话,其价值胜过一座城池,就这么毁掉。未免暴殄天物。
盘算来去,琼恩采用了拖字诀。直接用命匣勒令斯兰普自爆,虽然它会复活,但总也是七八天甚至十来天之后的事情了。当然,这是权宜之计,琼恩没兴趣一直玩这种爆炸游戏,他只是想再努力一把,试试能不能破解亚当斯的禁制,如果最终还是失败,那就直接毁掉算了。
转眼之间,已经过去几日,在命匣上地进展依旧是停滞不前,魔法这种东西,差距就是差距,没办法轻易弥补的。这一天,琼恩再次尝试失败,叹了口气,把命匣扔在桌上,站起身来,在房间里散步。
“又失败了?”梅菲斯问,她还在整理资料,昨日刚刚又从图书馆里抄录了一批,面前又已经是堆积如山,看上去十分恐怖。
“是啊。”琼恩有些沮丧。
“慢慢来,实在不行就把它毁了算了,”梅菲斯说,“反正也不是什么要紧东西。”
“嗯。”
琼恩应着,走到梅菲斯身边,从背后将她抱住,柔软地发丝拂在脸上,少女的身上透出淡淡的香气,“似乎变大了,艾弥薇……唔,这是什么?”
梅菲斯手中正拿着一张纸,琼恩随意瞥了一眼,陡然注意力被吸引过去了。那是一张洛斯兽皮纸,浅黄色,没什么特别之处,上面写着一些字,是梅菲斯的笔迹。她的字体很好认,娟秀中透着刚毅,和本人完全一样,琼恩也看得熟了。然而……这些文字很蹊跷。
费伦的文字,就琼恩所接触过的,无论是龙语、耐瑟语、通用语、卓尔语、矮人语等等,全都是字母文字,然而这张纸上所写,却分明是一种象形文字,看起来就仿佛是魔法符纹一般——当然它并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