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娶个姐姐当老婆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正文 第一节 巨魔山脉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炎魔和巫妖在密室里谈话聊天的时候,某支小队正在中艰难跋涉。

    一个提尔的女圣武士,梅菲斯。

    一个来自阴魂城的巫师,琼恩。

    一个脱离了伊尔玛特教会的前武僧,隆奇。

    一个沃金教会的“中金”牧师,科恩。

    一个博得之门兰森德尔神殿的首席牧师,贝纳索。

    一个“烈焰之拳”第三分队副队长,半精灵游荡者,夏拉非。

    六人小队组成,准备进入巨魔山脉,直闯巫师之墓,将那只散布瘟疫的老巫妖拉沃克正法。

    “等等!”半精灵游荡者夏拉非抗议,“我只是奉命给你们带路的,到了那个什么巫师之墓我可不进去,打架的事情别找我。”

    “知道知道,”琼恩安抚他,“放心啦,这句话你都已经强调一百遍了。”

    “安全第一嘛。”游荡者嘟囔着。

    在这支拼凑成的小队中,大家此前都没什么了解,虽然临时合作,总不免都彼此抱着些戒心。梅菲斯、隆奇和沃金牧师科恩都有些沉默寡言,不太爱说话;贝纳索原本是博得之门兰森德尔神殿的首席牧师,自恃地位尊重,也不太愿意和这些家伙打交道。结果就是琼恩和夏拉非两个人反倒说话最多,关系渐渐融洽。

    这种野外冒险。时时刻刻都身处险地,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跳出几只凶猛怪物来,小队在前进时都是一直保持警惕地。按惯例,夏拉非作为精擅潜行的游荡者,责无旁贷地担任了斥候的工作,负责探路指引;梅菲斯和隆奇担任两旁的护卫工作,两个牧师和琼恩这个唯一的巫师则被保护在中间。

    必须说,巨魔山脉果然不是人类能来的地方。难怪博得之门的居民人人闻名生畏。刚刚进山没两小时,他们就已经遭遇了两次袭击,一次是地精,一次是豺狼人,都被轻易打发了。地精是一种繁殖能力和胆量都可以和老鼠媲美的绿皮小怪物,豺狼人则是一种狼首人身地怪物。都算不上厉害角色。

    但巨魔山脉真正的威胁也并不在于此。

    既然叫巨魔山脉,顾名思义,自然是说此地是巨魔的地盘。根据莉拉公爵提供的情报,巨魔山脉中,大约散布着将近一百多只巨魔,它们居住在洞**中,已经组成了一个巨魔王国,奴役统治着这座山脉中的所有其他生物,包括地精、大地精、狗头人、豺狼人以及蜥蜴人等。不过游荡者夏拉非在路上悄悄说,莉拉公爵的情报并不准确。真实情况是:这座山脉中地巨魔超过两百只,而且它们并没有组成一个统一的巨魔王国。而是分裂成几个部落,互相混战。

    巨魔是什么。这个世界中只要是稍有常识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因为这种怪物实在是太著名了。幽影界没有巨魔,但阴魂城巫师学校的课本上也详细介绍过,并且配有图鉴,简要来说,巨魔是一种身高接近十英尺(将近三米),有些类似猿猴的巨大怪物。干枯,瘦削。前肢超长,据说个个都能“垂手过膝”,它们的皮肤上长满了粗糙的颗粒和肿块,远远看起来就像是一块一块的鳞片。巨魔全身都是光秃秃的,没有任何毛发,头顶却长着浓密茂盛的、乱糟糟的深绿色毛发,看起来便如戴了个绿帽子。

    据说巨魔彼此之间能通过头发地颤动来传达讯息,表达自己的情感,这似乎是一种特殊地巨魔语言,当然人类是看不懂的。除此之外,巨魔最大地外貌特征,就是它们的长鼻子。

    所有的巨魔,无一例外都长着皮诺曹式的长鼻子,直直地竖在脸上。

    长了长鼻子,自然不是为了装饰用的。巨魔的嗅觉极其灵敏,比狗都强上几倍,它们捕猎食物,追踪敌人,全靠长鼻子之功,也正因为如此,鼻子的长短,对于巨魔来说还是地位的象征,甚至是会影响对异性吸引力地大小。

    不过这些都还不是巨魔最出名的地方。

    对于人类来说,巨魔真正出名,并且真正令人恐惧地地方,是它们强悍得可以媲美吸血鬼—确地说,是连吸血鬼都自叹不如的再生能力。

    砍掉一只巨魔的手,他可以在十分钟内就再长出来;砍掉它的整条胳膊,他也能在二十分钟内重新生出;甚至就算是把头砍下来都没用,只要半小时功夫,巨魔都能再生出一个头来,依旧活蹦乱跳。这种匪夷所思的能力,已经超出了常识的范畴,就连吸血鬼都要甘拜下风。

    但这其中就有个大问题,琼恩一直没搞明白。

    砍掉一只巨魔的胳膊下来,出现的情况是巨魔长出新胳膊,而不是那只被砍掉的胳膊长出一只完整的新巨魔——这也就是说,巨魔并不是蚯蚓,它还是有一个“关键”或者“核心”所在的。胳膊并不是这个关键所在,所以就算被砍掉也能再生,而胳膊自己没法长出一只完整巨魔来。

    根据已经知道的资料,巨魔的手足四肢甚至脑袋砍下来都能再生,而砍下来的部位不会变成新巨魔,只会干枯腐烂。显然,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巨魔的那个“关键”,在他的躯干内。

    是心脏?是脊髓?还是某个内脏?甚至是某一块皮肤,某一块肌肉?琼恩对此一无所知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