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只记得每天的生活主题是杀戮和逃亡——这种梦魇一般的生活一直持续了近十年,锻炼出她坚毅刚强的性格,直到她被大主教看中,加入提尔教会。她坚守准则,崇尚善良,维护秩序,恪守律法,但她同时也相信等价交换的道理。
不过,似乎总是有些遗憾就是了。
梅菲斯是个少女,不是修女,她也曾无数次地幻想过自己将来会对什么样的男子动心,会和什么样的人携手共度终生。提尔是正义之神,并不讲究禁欲,提尔的圣武士在男女情爱和婚嫁问题上是完全自由的。梅菲斯长得很漂亮,所以不乏追求者,但都知难而退了,因为这位女圣武士没有一个能看得上眼。
事实上,她也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男子。若要说英俊,追求者中不乏美男子;若要说权势地位,也有很多贵族子弟向她表达爱意;若要说本领,她也曾遇上过很多声名显赫的英雄人物;但看来看去,似乎总是没有能令她真正动心的。
琼恩自然也不包括在内。
第一眼看到琼恩的时候,梅菲斯就准确地判断出了他的身份: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巫师。论相貌,琼恩还算不错,但也没到光彩四射的地步;论本领,梅菲斯知道他甚至都接不下自己一剑;至于权势地位,那就更不用说,孤身一人灰头土脸在沙漠里艰难跋涉,能有多高的身份。
至于琼恩后来的表现,那就更和其他男人没什么两样。偷看她洗澡,被她丢进湖里了;在埃斯考面对人面狮的时候,他躲了起来,直到最后才露面救了自己一命——梅菲斯很清楚,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是个漂亮女孩,如果不是因为琼恩看上自己,那这个巫师是绝对不会发善心的。
简单来说,在梅菲斯看来,琼恩就是个普通人。
但他还是有点特别的。
具体什么地方特别,梅菲斯也说不出来,但至少她知道,很少有人会冒着丧命的危险,帮她去夺回黎明之石。
而且他确实成功了。在梅菲斯被格拉兹特定住之后,他击杀了所有的人面狮,击退了恶魔,帮她取回了黎明之石。虽然琼恩知道事实并非如此,暗中有个人在出手相助,但当时梅菲斯被恶魔的强**术定住了,不但压制住了身体行动,而且几乎封锁了一切感官,包括听觉。所以她并不知情,以为是琼恩独力办到的。
她当然不会认为琼恩是深藏不露的高人,只会觉得这家伙的运气不错,或者又是凭借什么强大的魔法物品奏功。但总而言之,琼恩做到了,黎明之石从人面狮那里取回来了。
所以如今自己正躺在他怀里。
按照协议,自己这一辈子,便要为琼恩效命,从目前来看,未必会成为妻子,但至少是床伴。男人总是这样吧,纵然明知一个女人并不爱自己,却依旧要把她牢牢占有着。
梅菲斯对琼恩谈不上恶感,也说不上什么好感,在她心里,一直就只把他视为一个普通人,现在也还是如此。这也就是她心中那点遗憾的来源了,如果有可能的话,梅菲斯自然还是希望能和自己真心喜欢的人共度一生的。
少女沉思着,倦意渐渐袭来,该睡了。这次去博得之门,路途遥远,明天要去采购补给。出门在外,总是有一堆麻烦事情,可惜这里是矮人城市,敬奉矮人诸神,没有提尔的教会存在,否则梅菲斯只要亮出身份,以她的位阶,自然有人立刻把一切都准备好,无需操心。如今这些琐碎事务,就得自己亲自动手了。后天一早,就要启程上路,好在此后就是平坦大道直通博得之门,应该不会再有什么意外变故了。
正当她摒弃脑中所有乱七八糟的念头,准备入睡的时候,突然看见一个黑色的身影。
那是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正倚靠在窗前,朝她微微而笑,眼中泛着诡异的绿光。他的腰间佩着一柄银色蛇形短剑,右手有意无意地摩挲着剑柄,即便在黑暗中,梅菲斯也看得清清楚楚:那只黑色的手掌上,长着六根手指。
乌黯君主格拉兹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