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篱笆之内,地皮二十方丈,屋所占的只六方丈。这六方丈上,建着三间“抗建式”平屋,每间前后划分为二室,共得六室,每室平均一方丈。中央一间,前室特别大些,约有一方丈半弱,算是食堂兼客堂;后室就只有半方丈强,比公共汽车还小,作为家人的卧室。西边一间,平均划分为二,算是厨房及工友室。东边一间,也平均划分为二,后室也是家人的卧室,前室便是我的书房兼卧房。三年以来,我坐卧写作,都在这一方丈内。归熙甫《项脊轩记》中说:“室仅方丈,可容一人居。”又说:“雨泽下注,每移案,顾视无可置者。”我只有想起这些话的时候,感觉得自己满足。我的屋虽不上漏,可是墙是竹制的,单薄得很。夏天九点钟以后,东墙上炙手可热,室内好比开放了热水汀。这时候反教人希望警报,可到六七丈深的地下室去凉快一下呢。
竹篱之内的院子,薄薄的泥层下面尽是岩石,只能种些番茄、蚕豆、芭蕉之类,却不能种树木。竹篱之外,坡岩起伏,尽是荒郊。因此这小屋赤裸裸的,孤零零的,毫无依蔽;远远望来,正象一个亭子。我长年坐守其中,就好比一个亭长。这地点离街约有里许,小径迂回,不易寻找,来客极稀。杜诗“幽棲地僻经过少”一句,这屋可以受之无愧。风雨之日,泥泞载途,狗也懒得走过,环境荒凉更甚。这些日子的岑寂的滋味,至今回想还觉得可怕。
自从这小屋落成之后,我就辞绝了教职,恢复了战前的闲居生活。我对外间绝少往来,每日只是读书作画,饮酒闲谈而已。我的时间全部是我自己的。这是我的性格的要求,这在我是认为幸福的。然而这幸福必须两个条件:在太平时,在都会里。如今在抗战期,在荒村里,这幸福就伴着一种苦闷——岑寂。为避免这苦闷,我便在读书、作画之余,在院子里种豆、种菜、养鸽、养鹅。而鹅给我的印象最深。因为它有那么庞大的身体,那么雪白的颜色,那么雄壮的叫声,那么轩昂的态度,那么高傲的脾气,和那么可笑的行为。在这荒凉岑寂的环境中,这鹅竟成了一个焦点。凄风苦雨之日,手酸意倦之时,推窗一望,死气沉沉;惟有这伟大的雪白的东西,高擎着琥珀色的喙,在雨中昂然独步,好象一个武装的守卫,使得这小屋有了保障,这院子有了主宰,这环境有了生气。
我的小屋易主的前几天,我把这鹅送给住在小龙坎的朋友人家。送出之后的几天内,颇有异样的感觉。这感觉与诀别一个人的时候所发生的感觉完全相同,不过分量较为轻微而已。原来一切众生,本是同根,凡属血气,皆有共感。所以这禽鸟比这房屋更是牵惹人情,更能使人留恋。现在我写这篇短文,就好比为一个永诀的朋友立传,写照。这鹅的旧主人姓夏名宗禹,现在与我邻居着。
1946年夏于重庆
敬礼
象吃药一般喝了一大碗早已吃厌的牛奶,又吞了一把围棋子似的、洋钮扣似的肺病特效药。早上的麻烦已经对付过去。儿女们都出门去办公或上课了,太太上街去了,劳动大姐在不知什么地方,屋子里很静。我独自关进书房里,坐在书桌前面。这是一天精神最好的时光。这是正好潜心工作的时光。
今天要译的一段原文,文章极好,译法甚难。但是昨天晚上预先看过,躺在床里预先计划过句子的构造,所以今天的工作并不很难,只要推敲各句里面的字眼,就可以使它变为中文。右手握着自来水笔,左手拿着香烟,书桌左角上并列着一杯茶和一只烟灰缸。眼睛看着笔端,热中于工作,左手常常误把香烟灰落在茶杯里,幸而没有把烟灰缸当作茶杯拿起来喝。茶里加了香烟灰,味道有些特别,然而并不讨厌。译文告一段落,我放下自来水笔,坐在椅子里伸一伸腰。眼梢头觉得桌子上右手所靠的地方有一件小东西在那里蠢动。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受了伤的蚂蚁:它的脚已经不会走路,然而躯干无伤,有时翘起头来,有时翻转肚子来,有时鼓动着受伤的脚,企图爬走,然而一步一蹶,终于倒下来,全身乱抖,仿佛在绝望中挣扎。啊,这一定是我闯的祸!我热中于工作的时候,没有顾到右臂底下的蚂蚁。我写完了一行字迅速把笔移向第二行上端的时候,手臂象汽车一样突进,然而桌子上没有红绿灯和横道线,因此就把这蚂蚁碾伤了。它没有拉我去吃警察官司,然而我很对不起它,又没有办法送它进医院去救治,奈何,奈何!
然而反复一想,这不能完全怪我。谁教它走到我的工场里来,被机器碾伤呢?它应该怪它自己,我恕不负责。不过,一个不死不活的生物躺在我眼睛前面,心情实在非常不快。我想起了昨天所译的一段文章:“假定有百苦交加而不得其死的人;在没有生的价值的本人自不必说,在旁边看护他的亲人恐怕也会觉得杀了他反而慈悲吧。”(见夏目漱石著《旅宿》)我想:我伸出一根手指去,把这百苦交加而不得其死的蚂蚁一下子捻死,让它脱了苦,不是慈悲吗?然而我又想起了某医生的话:“延长寿命,是医生的天职。”又想起故乡的一句俗语:“好死勿如恶活。”我就不肯行此慈悲。况且,这蚂蚁虽然受伤,还在顽强地挣扎,足见它只是局部残废,全体的生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