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政府结构,通过新增加部门来削弱内阁总理大臣对各部门的影响。当然,其中有一点是没有改变的,那就是各部门的部长除了接受内阁总理大臣的直接领导之外,还直接向皇帝负责。换句话说,内阁总理大臣并没有办法直接控制内阁的各个部门,在内阁大臣都有权力向皇帝提请奏章,以及禀奏国务的情况下,内阁总理大臣实际上就成为了被皇帝安排在了内阁中的大管家,如果内阁总理大臣想要与皇帝争权的话,那么他首先考虑的就应该是怎么去对付下面的那些大臣,以及绕过皇帝对内阁的控制。显然,这本身是不可能的,因为不管是谁,绝不可能控制所有的内阁大臣,皇帝也不例外。显然,这一办法实际上是加强了内阁政府的权力平衡,在增设了更多的部门,更加细化了各个部门的权限之后,任何人在内阁中都无法拥有绝对的控制大权了。
二是改变内阁总理的任命,监督办法。以往,内阁总理是由皇帝任命,然后在贵族议院走了个表决的过场之后,就可以上任了。现在,朱祁钰取消了贵族议院在这一事上的权力。内阁总理直接由皇帝任命,并且直接向皇帝负责。作为交换条件,朱祁钰将罢免与弹劾内阁总理大臣的权力分了一半给贵族议院,即贵族议院有权力提出罢免与弹劾内阁总理的议案。该议案在议院通过之后,将直接呈交给皇帝,经皇帝批准,就能罢免内阁总理大臣。当然,如果皇帝愿意的话,也可以直接罢免内阁总理大臣,并且任命新的内阁总理大臣。而这么做的目的,除了将内阁总理完全变成皇帝在内阁政府中的大管家之外,还有一层意义。那就是,将议院完全设置成为了内阁的监督机构,内阁总理大臣也将受到议院的监督!
采用了这两个办法之后,内阁总理大臣的权力实际上受到了更大的限制,而且其在政治上的地位也发生了变化。可以说,于谦是帝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一位内阁总理大臣。在他的那个时代,帝国的内阁总理大臣,实际上就是帝国的二号元首。这虽然与帝国当时的情况有一些关系(没有太子,也就没有副元首),但这也是皇帝对于谦的信任所产生的直接结果。显然,在于谦之后,绝对没有第二个内阁总理大臣还能够得到皇帝的完全信任。比如,朱祁钰在亲征的时候,就将帝国的的所有权力都交给了于谦,这需要多高的信任?显然,特殊的历史时期,特殊的历史人物决定了这一特殊的现象,而在此之后,就绝不可能出现类似的事情了!而朱祁钰这次通过两个主要的手段来限制内阁总理大臣的权力,实际上,就是要为于谦的离任做好准备。当时,皇帝才三十六岁,而于谦已经有六十多岁了,显然,这个皇帝最为依赖的助手不可能陪伴他走完这一生,那么,于谦离任之后,自然需要有一个更为有效的手段来约束内阁总理大臣!
如果看得更深一层的话,这次的政府改革本身还是为了强化皇权。可以说,在第一次政治改革之后,内阁总理大臣已经成为了皇权的最大威胁者,或者说是约束皇权的最大力量。显然,在于谦担任内阁总理大臣的时候,这个问题并不存在,因为他本人就是皇权的拥护与支持者。可于谦之后,问题就没有这么简单了。新任的内阁总理大臣必然是年轻官员,显然这些有新思维的年轻官员不一定会继续支持皇权,特别是在资本经济大规模发展的时候,资本家已经成为了帝国政府中的主宰力量,为了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如果在皇权与资本发生了冲突的时候,显然,这些资本家的代言人就不会衷心的拥护皇权了。因此,在无法保证今后的内阁总理大臣能够拥护皇权的情况之下,唯一的办法就是限制内阁总理大臣的权力,削弱内阁总理大臣的影响力,以此来保证皇权!
当然,要巩固皇权,仅仅是依靠削弱内阁总理大臣的权力是不够的。从政府改革的各个政策来看,比如扩大政府规模,限制官员经商,清查官员资产等等政策来看,这些其实都是在巩固皇权。不过,也正是如此,才导致这次的政府改革困难重重,五年时间,也许还仅仅只是个开始而已。而且,从这次改革一开始,就遭到了众多人的反对,特别是其中对政府官员的两点限制,更成为了争论的焦点。
一是限制官员经商,这是朱祁钰坚决要完成的改革任务。寡头商人集团能够在帝国造成那么大的危害,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这些商人在政府中有代言人,因此他们可以控制一些政府官员,从而为自己牟取高额利润。而这种官商勾结的现象已经存在了上千年了,显然,这对新的资本经济是没有半点帮助的。朱祁钰在政府改革的初期就提出了这一点,即任何人在成为政府官员的时候,都得放弃一切商业活动。为此,朱祁钰甚至让钱广入专门成立了一个官员委托基金,由该基金委托管理官员的财务。当然,这个政策本身是好的,不过在当时却直接涉及到了官员的基本利益,因此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即使最后朱祁钰强行推广了这一政策,甚至不惜辞退了一批比较优秀的官员,不过,真正完善这一制度,恐怕还要等到数百年之后了。
二是清查官员资产。这是个让所有人都头痛的问题,廉洁的官员并不担心,不过,又有几个官员能够做到真正的廉洁呢?而通过南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