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雷杀伤。不过,他们所遇到的弹雨更为密集,五连击的射击方式足以保证每分钟内进行至少十轮齐射,也就是说,明军每分种内就将打出至少三千发子弹,而两百步的距离,骑兵大概需要二十秒的时间,也就是说,他们至少要遭到一千发子弹的打击。当然,这没有算上中途遇到阻拦所浪费的时间,而且最先受到攻击的肯定是最前排的骑兵,而这些骑兵倒地的时候,必然会导致后面跟进的骑兵出现混乱。
当杨天奉率领骑兵团从奥斯曼帝国骑兵部队的左翼杀出来的时候,战线上的明军已经开始与敌人进行肉搏战了。这些骑兵在下马作战的时候。绝不会忘记他们的那两把战刀。而明军官兵也很清楚,要徒步战胜敌人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步兵组成方阵,先砍马,再砍人。只要砍翻了战马,那战马上的骑兵就完蛋了!
两千五百名全身黑甲的明帝国骑兵(白羊帝国军队穿的作战服是以黄色为主色调的,而白羊帝国骑兵的铠甲基本上都是白色的)突然杀出时,奥斯曼帝国的骑兵部队顿时阵脚大乱。杨天奉没有去对付正在明军防线上与明军纠缠的那股敌人,而是直接朝着奥斯曼帝国骑兵的后方阵地杀去。
“保持队列!”杨天奉既是一名优秀的将领,同事他也是一名极为优秀的战场军官,当年,在北伐的时候,他就是一名普通的骑兵军官,这让他在指挥骑兵冲锋作战的时候,显得极为有力,有极为顺畅!
“帝国必胜!”
两千五百名重骑兵突然杀出,其气势虽然说不上是排山倒海,不过也绝对是非常震撼的。而且明军骑兵还有自己的优势,那就是短铳。在五十步距离内,短铳的杀伤威力不比任何的其他火枪低,而打完三发子弹,最多就两秒钟的时间,剩下的时间,足以让骑兵丢掉短铳,拔出战刀。
在杨天奉的率领下,两千五百名帝国骑兵就如同一阵黑色的旋风一样卷过了奥斯曼帝国骑兵的阵地。而杨天奉选择的目标,就是一直在战场上指挥奥斯曼骑兵部队作战的那名敌人的将军。早在后面观察战斗的时候,杨天奉就已经认出此人是奥斯曼帝国骑兵部队的将领,当然,对杨天奉来说,对付一般的敌人,他已经感到不过瘾了,既然自己是明帝国的陆军大将,那他就要去干掉敌人的将军。
不管杨天奉的这个想法是对是错,他的行动有着决定性的因素。奥斯曼帝国的士兵作战虽然勇敢,但是他们的将领都是贵族,而且都不想死得太早了。当明军骑兵的矛头直接指向他的时候,这个奥斯曼帝国的将军仅仅只犹豫了一下,就开始逃跑了。
要逃,哪有那么容易!而且他开始逃跑,那周围的奥斯曼军人自然不想再继续去当炮灰,而这个逃跑行动,就如同池塘里的波纹一样迅速的扩散开来,原本还想准备抵抗的奥斯曼军人在发现主将已经向北面逃跑之后,更是一溜烟的跟了上去。
杨天奉也看到了这一情况,当然,他可不想轻易的方跑敌人的主将。“警卫营跟我来,其他人打扫战场!”
三百多人的警卫营追逐着一千多敌人,而且两股部队都是黑甲。这场面是很滑稽的,至少在很多人看来,三百多人肯定打不过一千多人。不过,事情就是这样,而且这股奥斯曼帝国的骑兵没有能够逃多远,在离开战场不到五里地的时候,突然从北面杀来一股同样身着黑甲的骑兵部队。
杨天奉先是一惊,以为是奥斯曼帝国的援军,不过,当他看到那股部队军旗上的豹子头的时候,顿时加快了脚步。那正是张远将军的将旗,是第二师的军旗。
当杨天奉砍下了那个奥斯曼帝国将军的脑袋时,战斗转束了,明军激战一日,终于取得了他们在白羊王国战场上的第一次重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