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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卷 帝国之鹰 第四节 马枪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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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里的路程,对骑兵来说,最多就半个时辰左右,最慢也就一个时辰左右就能赶过来,加上侦察骑兵在路上消耗的时间,那么留给杨天奉的准备时间只有最多两刻钟。不过,杨天奉早就已经做好了准备,而且他这次准备检验一下第五军的骑兵部队下马作战的能力!

    第五军军直属部队的规模就只有四千人左右,虽然要打对攻战,杨天奉也有足够的信心,不过,这次他不准备与敌人打对攻战,他要的不仅仅是胜利,而且还是在付出微弱代价下获的的胜利。从这里也能看出来,杨天奉的目光放得很长远,他很清楚,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之内,第五军只能孤军奋战,不可能得到其他的帝国军队的支持,而且第五军损失的官兵是不可能在短时间之内补充上来的。那么,他就必须要在战斗中尽量的节约兵力,减少伤亡,这样才能保证第五军有持续的战斗力。

    显然,在担任阻击任务的时候,完全就没有必要跟敌人打对攻战了。杨天奉有他的优势,而且在部署战场的时候,他就已经考虑到了来自北面的威胁。前面十多日,都有三支奥斯曼帝国的骑兵在哈里斯村北面地区活动,而他早就想到,这三支奥斯曼骑兵肯定会联合行动,并且作为支援力量投入战斗。他花了两天的时间来部署这边的防御阵地。当然,这一切还得取决于物资条件,当时第五军还没有正式改编为重骑兵军,那么新制造出来的轻型野战炮还没有到位,不过,第五军每名官兵都有一把马枪,另外还有大量的手榴弹、地雷可以使用,真要打阵地战的话,恐怕连奥斯曼帝国的步兵都打不过!

    杨天奉就是要在这里与敌人打一场阵地战。他将出了军直属骑兵团留了下来之外。其他各部队的官兵都下马行动,进入了防御阵地。两天之中,明军官兵已经修建起了一条防线,虽然防线不算坚固,比不上帝国步兵军团的防线,不过要对付几千敌人的骑兵。自然是绰绰有余了。防线的最前面是雷区,在雷区与战壕之间有大概五十步的空隙,这完全在手榴弹的杀伤范围之内。而帝国骑兵装备的马枪在两百步内能够对披挂皮铠的骑兵构成致命的威胁,在一百步之内对披挂金属铠甲的骑兵构成同样的威胁。再加上手榴弹,用两千来人守住这条防线,问题并不是很大。当然,要有非常充足的手榴弹!

    杨天奉的防御部署也与步兵军不一样,他只保留了两条火力线,其他的官兵则在这两条火力线后面用手榴弹作战。在没有炮兵的情况下,必须要用手榴弹来加强防线。除此之外,他留下的骑兵团放在了防线后面,只要敌人的进攻被挡了下来,杨天奉就不打算让那些黄毛兔子活着回去!

    不到两刻钟,北面的平地上就腾起了漫天的烟尘,接着,防线上的明军官兵都看到了那些正在快速靠近的奥斯曼骑兵。奥斯曼骑兵的铠甲都是黑色的(这一点与明军骑兵很相似),数千骑兵杀来的时候,就如同滚滚黑浪向明军涌过来一样。明军官兵感到了紧张,毕竟他们已经有大半年没有经历过这种大规模的战斗考验了。不过,他们并不感到害怕,对第五军官兵来说,他们还真不知道害怕是什么,在他们眼里,任何敌人都是被蹂躏的对象!

    奥斯曼帝国骑兵部队在距离明军阵地还有一千五百步的地方停了下来。这显然是他们通过与白羊王国军队作战确定的安全距离,因为明帝国出售给白羊王国的那些火炮所使用的火药质量要差很多。其最大射程也就一千五百步的样子而已。同时,奥斯曼帝国的骑兵也将眼前出现的这支部队当作了白羊王国的军队,因为当时为了隐蔽,或者说为了避免被人指责明军参战,杨天奉让第五军官兵都在铠甲外面套上了白羊王国军队的服装。从远处看,这确实是白羊王国的军队。

    战场上的平静只持续了不到半刻钟,当奥斯曼骑兵的指挥官发现挡在他们面前的不过两千人(杨天奉亲自率领的骑兵团已经隐蔽在防线后面),而且没有炮兵。显然,他们认为这是白羊王国那支护送物资的军队,或者是附近的卫戍部队。反正,不是精锐部队。做出了这一判断之后,奥斯曼骑兵就开始进攻了!

    灾难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明帝国没有向白羊王国出售地雷,手榴弹这些大杀伤力的武器。奥斯曼帝国的军人也不知道这两种武器到底有多大的威力。当那些骑兵踩响了地雷的时候,他们还以为遭到了炮击,冲击队形立即就乱了套。而等到他们进入了马枪的射程之内时,战线上的明军官兵立即开火了。

    奥斯曼帝国的骑兵大多都穿戴的是皮铠,这是由一个国家生产力决定的。本来奥斯曼帝国的就是一个游牧民族起家的国家,虽然经过了两百多年的发展,其农耕经济,以及手工业都已经非常发达了,不过,其其骑兵使用的最多的还是比较廉价的皮铠,而非昂贵的金属铠甲。可以说,在当时,全世界恐怕也就只有明帝国的金属产量能够达到为每一位骑兵,乃至普通的步兵都提供金属铠甲的程度,而其他大部分的国家,都只会为最精锐的部队提供金属铠甲,一般的军团能有皮铠也就不错了!

    两百步,对双方来说,这都是一个决定生死的距离,防御的一方要尽量的挡住敌人的进攻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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