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更大程度上的惨剧……
比如说像是最近就有一条新闻,说是小偷因为被人举报。所以就杀人泄愤,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本质上来说。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状况,无非就是因为执法者对于犯罪者的危害程度缺乏一个准确的认知和定义……
其实,像是小偷小摸这样的犯罪行为,在警方看起来。在法律规定上来看,似乎并不是什么特别重大的罪名,但是事实上,这种行为产生的社会影响,却往往是非常恶劣的!
道理很简单,在社会之中,每一个人的生命和财产,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而偷取的行为。恰恰就是在侵犯这种最神圣的权利,偷窃本身并不是什么特别恶劣的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对于社会秩序的破坏却是非常大的。因为这些行为的存在,就意味着,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可能就会变得不属于自己了,原本自己辛辛苦苦赚取的财富。可能在一个碰撞之间,就彻底的消失无踪了。这样的事情,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非常巨大的打击……
然而,现在的司法制度之下,对于小偷小摸的行为,却往往缺乏足够的认识,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认识到这种行为对于社会秩序的巨大破坏和引发的巨大民愤……
事实上,在全国各地,几乎每一个地方,都会有小偷失手被抓了,然后被痛殴一顿的新闻存在,事实上,之所以有这种现象的发生,本质上来说,就已经足以证明,司法制度在对待小偷小摸的问题上,在惩罚力度上是远远不足的,也就是要因为司法力度上的不足,所以才会有小偷被抓之后,人们宁可冒着自己也犯法的风险,也要动用私行去出一口气的做法……
事实上,对于这样的状况,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喜闻乐见的,几乎不会有太多的人觉得这样的行为是错误的,只有极少数喜欢站在道德制高点哗众取宠的家伙,才会开口为小偷的遭遇辩护,绝大多数人的观念,都是这种人就应该被打死,打死也是活该……
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相比起故意伤人来说,小偷小摸的行为其实造成的社会危害要大得多!
要知道,故意伤人的行为,往往都是在双方产生交集的基础之上产生的,要么双方是熟人,要么是双方有身体或者语言之上的冲突,才会产生故意伤人的行为,而故意伤人的行为,从本质上来说,双方其实都是或多或少的存在一定的责任的,并不存在其中某一个方是真正无辜的状况……
而小偷小摸的行为,受害者往往是真正意义上的无辜者,他们本身并没有得罪任何人,也没有做错任何事情,但是却要承担钱财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损失,可以说,相比起故意伤人来说,小偷小摸的行为,往往是更加容易引起其他人的愤怒的!
因为打人的行为,至少也是有源头所在的,把事情来龙去脉讲清楚,那么这个打人究竟是不是应该,往往就会有有所结论了,打人也好,伤人也好,其实都不一定是一种错误的行为……
但是偷窃本身,就一定是一件让人愤慨的行为,尤其是对贫穷的人下手,有些时候,偷了他们的钱,某种程度上来说,和要了他们的命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那些被偷钱的人,有时候宁可冒着被警方抓的危险,也要痛揍小偷一顿,甚至想要活活把对方打死……
他们的逻辑很简单,既然你想要拿我的血汗钱,那么我也要让你流血!
然而,偷窃这种恶劣的行为,在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却往往只是单纯的从钱财的数字上去量刑,本身就是一件非常荒谬的事情……
说到底,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的演变。往往都是有其必然的原因存在的……
为什么现在全社会对于公安局都没有什么太好的印象,在一些小地方,公安局派出所甚至已经变成了黑社会的代名词。即使在一些治安相对良好的城市里,真正对于警察有好印象的人,还是少之又少……
原因何在?
说到底就是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上的问题……
有些时候,为什么即使是正常的执法,正确的执法,也会被人们所诟病,也会被人们所敌视。本质上来说,无非就是因为平时的执法并没有真正做到尽善尽美。所以有些时候,哪怕是做出正确的执法,也会让人难以真正的信服……
很多时候,他们明明能够做出相对来说更加合情合理合法的判决。但是却偏偏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做出很多荒谬到极点的判罚,而一旦这些判罚被新闻媒体报道出来之后,那么往往就会让他们的信誉一落千丈……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一些明显不公正的判罚,甚至远比他们努力费尽心血才破获的答案要案更加具有影响力,有些时候,一个荒谬的判罚,就足以让一个地区的公安形象彻底的破灭。哪怕他们捣毁了再多的犯罪组织,也很难真正挽回他们的形象……
就像是前一段时间的因为炸一元金花而被拘留罚款的大学生们,其实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
很多时候,人们去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