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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幻想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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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卷 雄兵再起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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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战场的硝烟悄悄散去之时,“天罪军”军营中又恢复了往日应有的平静。三千三千一批的“死囚”已经陆陆续续又运到了八批,诺大的一个军营在硬挤进两万四千名新来的访客之后再加上原本仅存的三千多老兵,现在已经显得有些局促了。

    针对这个情况,弃炎苦思冥想了整整三天之后,才走出了帐篷。然后在一阵激烈的军号声中,两万八千人的队伍很快就拥挤到了整个操场之上。

    只不过这次讨论的话题却有点对不起这些刚训练完,混身上下还在淌汗的弟兄们。那就是——扩建,训练停止,从军官到士兵全员客串建筑工人的角色。

    在众人目瞪口呆中,弃炎更是扔出了一系列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天罪军法”,据说唐石大将军在看了这篇“天罪军法报告”之后,当场吐血三升,后来卧床了三天才告康复,只是他睡梦中,这三句话却是重复频率最高的!

    “气杀吾也!”

    “杀千刀的文弃炎!”

    “该死的‘天罪军’!”

    那话语中包含的血泪,真是闻者伤心,听者流泪啊!

    先列举如下:

    第一,不许奸淫,不过若是事完之后成功逃离,便不算触犯军法。要是万一被抓,自己掏钱摆平,回来后可以找长官报销。

    第二,不许抢劫,只要抢来的钱物上缴三成作为军中基金即可。

    第三,不许打架,如果是军内斗殴被抓不问青红皂白先双方先各打一百军棍,然后针对挑起事端者再加罚五十军棍;不过若是和外部打架,打输了挨五百军棍才许回营,赢了没有奖励,只有荣誉勋章一枚。

    第四,不许赌博,除非长官坐庄,抽一成佣金。

    第五,不许搞同性恋,但如果真的两情相悦,带套情况下可以尝试,只是不许在军营中做爱。

    第六,不许在营中喝酒,出营喝可以,甚至回来可以找长官报销。

    第七,……

    一系列令人啼笑皆非的军法就不一一枚举了,只不过会聚了流氓、土匪、杀人犯、色魔、变态狂等等三教九流的“天罪军”在一开始也没少给城里的治安部队添乱。曾经有那么一次,一名“天罪军”的百夫长喝醉了酒,结果竟然和几名手下强行把一个才十八九岁的少女拖到小巷内给XXX了。

    本来遵照军法,干了也就干了,只要能逃得掉就算你本事,可是偏偏喝醉酒的某人临走之时还很是嚣张得把自己所属的部队番号、姓名以及军衔什么都给一股脑地倒了出来。

    于是事发三天后,为数达到两百的龙城宪兵部队杀气腾腾得冲到了“天罪军”军营。本来碰到这种事,一般最多赔点钱就了事了,实在不行最多再上门道个歉,要是实在不行,那就干脆娶了算了,可是偏偏这位带队的军官才刚刚从军校毕业不久,血气方刚的很,正想借着这新官上任三把火耍耍官威的。

    不过可惜的是,有这种想法是好,但要是没有了与之相配的胆量,那就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了——傻逼!

    这会某位菜鸟军官正带着两百手下很是嚣张得冲到了“天罪军”军营,不过营外那围满了整个军营的风干斯拉夫人尸体却硬是把他们给吓出了一身的冷汗。

    还没走进军营,一阵浓烈的恶臭便传了出来。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噪音,拼命地往耳朵里直钻,濒临死亡的惨叫,粗豪的笑声,女人舒爽的呻吟声,男人粗重的喘气声,酒瓶落地的碎裂声,反正这眼前的一幕和教科书上所教导的军法军规基本就是背道而驰的。

    于是责任战胜了恐惧,大义凛然的菜鸟军官一脚就狠狠踹开了“天罪军”军营的大门,可是他和手下还没冲进去,便呼啦啦一下子从各个角落疙瘩里钻出了不下五千名一脸横肉,满嘴酒气,甚至连裤带都没束好的不良军人,姑且先称呼他们为军人吧,因为其中甚至还夹杂着几个穿军装别军徽的高级军官,菜鸟军官怕归怕不过倒还忘记扫了一眼他们的军衔,乖乖还是千夫长哦!

    然后众目睽睽之下,只见一名一头红发的千夫长很是嚣张得冲了出来一巴掌就扇到了仅仅只是一名百夫长的菜鸟宪兵队长脸庞之上,五道通红的指印猛地在脸上绽放开来,不甘受辱的年轻军官刚想反抗,就被紧接着而来的一顿老拳给重重砸趴了下去。

    然后混乱蔓延开来,前前后后不到半分钟时间,整整两百名宪兵便在军营前躺了一地。

    带头行凶的红发某人打完人之后,还嚣张地一口唾沫吐到了宪兵队长脸上,“妈的,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瞎了你的狗眼,敢到我‘天罪军’来撒野!?”

    “来人,都给我扒光了,吊两个时辰再放回去!”

    于是,一场活春宫就这么在“天罪军”军营前上演了。临时竖起的柱子上,两百具白花花的肉体随风飘荡。

    直到半个时辰后,龙城城内宪兵总部的最高长官接到手下回报,才一怒之下点齐了两千宪兵急匆匆赶来“天罪军”抢人。

    愤怒的宪兵头目,哦还是个万夫长,竟然就看到手下被浑身赤裸的挂在那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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