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图用生命去给自己的兄弟杀开一条血路逃生时的壮举,深深地震撼了他的心灵。
现场被一种只属于男子汉们的豪情所笼罩着,什么叫生死与共,什么叫肝胆相照?能够为了兄弟,宁可自己挨刀子;能够为了兄弟,没有尊严的下跪,这就是兄弟间的豪情,血浓于水,但是兄弟间的情感,比血更浓。
大半个月后,弃炎等人一一伤愈复出,整个绿洲洗却了杀戮的悲痛,沉浸在一片欢声笑雨当中。
络腮胡子——胡止,人如其名,原本是天罡山东边大草原上的一个小部落的头号勇士,后来部落被草原第一大族——奔狼族所灭,才逃进天罡山落草为寇,救了他一命的老杨是从小把他带大的老管家。
醒来的弃炎,实在扭不过胡止的纠缠,最后只能答应让胡止留在了自己身边,但却是以兄弟的身份,而不是奴隶。
宽大的帐篷里,依次坐着弃炎,破仇,寒风,大雷,夜枫,胡止,老杨,最后一个,赫然是因为在盗贼来袭时表现英勇而被破例叫进帐的轩辕行。
“经历了很多,我们才坐在了一起,今天叫大家来,就是想听听大家对将来打算的看法。”弃炎摸了摸鼻子,目光一一扫过在座的诸人。
寒风左右看了看,实在没人说话,只见他捏了下嗓子,清了清喉咙,看了一眼众人,挺挺胸膛说道“老大,反正你说什么,我都听你的!~”
他旁边坐着的大雷,一个劲得直点头,双眼死死盯着老大看。他一向是个没什么意见的人,平时老大叫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反正什么事都有老大顶着,他只要跟在后面就行了。
夜枫呢,低头抚摩着手里冰冷的死神镰刀,也微微的点了下头,表示了他的赞同就再也没有了任何多余的动作了。
破仇激动得哗啦一下站起来,大力得拍打了一下壮实的胸膛,抬头看了众人一眼,“老大,这些年,我这个族长当的实在是太累太失败了,从明天起,你就是部落的新族长了!~”
络腮胡子胡止,耸了耸肩膀,坐得笔直,“老大,我和老杨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说得难听点,这条命都是你给的,现在承蒙你不弃,当我们是兄弟,一句话,你说咋办就咋办,我们全体上下几十号人全唯你马首是瞻。”一旁的老杨点了点头。
弃炎把目光放到了坐在末座一直没有开口的轩辕行身上,在自己这些人里,就他最是神秘了,除了知道他是来自一个神秘的大家族,其他一无所知。
轩辕行举起了双手,缓缓站了起来,看着帐篷顶许久,才说道:
“人生在世几十年,搏得是什么?”
轩辕行说到这,微微停顿了一下,看着众人陷入沉思的表情,才慢慢说道,“乱世将至,正是群雄并起之时,在坐的各位俱是不世出的英雄豪杰,难道就不想在这个将至的乱世里重重的留下一笔,待后人来评价吗?”轩辕行几乎是用吼的,喊出最后的一句,同时双手胡乱的挥舞,眼中满是狂热的表情,“乱世出英雄,将相宁有种乎?天地之大,将任我辈逍遥驰骋。”
哪个男儿不热血,哪个热血男儿没有作过傲视天下,快意恩仇的梦?
在场的都不是平凡庸碌之辈,此时心中豪情全部被释放了出来,大雷,寒风,破仇等人腾的一声全都站了起来,同时单膝下跪,一脸期待得看着依旧静坐着的弃炎。
弃炎愕然得看着眼前一张张狂热的脸,他的内心同样也很不平静,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双手整了整衣襟,他以同样的姿势,单膝着地,面向众人,“兄弟同心,其力断金,从今往后,我们同生共死,至死不渝。从今天起,我们杀风军团正式成立!~杀风,杀戮之风,我们将会让全世界记住我们!~”
1589年9月28日,将在整个世界掀起一阵腥风血雨的杀风军团正式成立,喜欢他们的人,敬爱他们;仇恨他们的人,惧怕他们,这样一支新兴的队伍,也许会在不久的将来,让整个世界都因为它的存在而颤抖!
这一年,文弃炎,十七岁。
破仇,十七岁。
寒风,十六岁。
雷战天,十六岁
夜枫,十五岁。
胡止,三十岁。
杨恭,四十八岁。
轩辕行,二十一岁。
被后世敬称为“杀风出世”的绿洲会议过后一个月,从破仇的部落,胡止的山贼盗众以及劫后余生的“奴隶”中精选出来了一百名青壮汉子组成了了“杀风军团”的第一批成员。
弃炎是团长,副团长由破仇,胡止,寒风三人担纲,轩辕行出任军师。在轩辕行的建议下,整个军团一百人,被分为十个小队,每队十人,胡止,剑士小队队长;老杨,刀盾步兵小队队长;夜枫,突击步兵小队队长;寒风,枪骑兵小队队长;破仇,突击骑兵小队队长;大雷,重装骑兵小队队长(不过他的重骑兵,因为条件的原因,只能先挂些皮甲将就了);弃炎亲率剩下的四个小队组成了“狂战武士”纵队。
轩辕行再次展示了他过人的军事天分,在对整个队伍进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