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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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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又一叶(便是前些日子凑字数的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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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我向来会保有一贯的激赏之情。

    我们约在桃花岭宾馆对门,那一片郁郁葱葱的林子里见面。

    说郁郁葱葱大概不准确,因为那片林子的树木种的有些稀疏,非常不适合情侣幽会。

    我在林子里呆至头顶结网时,一个美女走近了我,

    当时我们相隔半米之遥,我用了半柱香的时间,才认出她来。

    我说:“你来晚了。”

    她看了看表,笑道:“我还来早了一刻钟。”

    我也笑了笑。

    我身上向来无表,因为无用。而且由于时间多的快发霉了,所以约会一向早到,尤其是赴宴会之约。

    我细细地打量着她。

    一头过肩的直发随意地挽在脑后,发上扎着一条手绢?丝巾?我不知道。身上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紧身无袖短衣,鼓囊囊的胸前(托尔斯泰语)绘着一株极引人注目的花草。衣摆之下是一件像是白牛仔布做的热裤,此裤极短,险险裹住我们通常用来坐的部位。脚上蹬着一双我所以为的拖鞋,只是拖鞋前面还做了一个小布洞,似乎是专门为她尊贵的大脚趾服务。

    我盯着她清凉无汗面上微微拂起的刘海儿,还有那身上无所不在的充满惑意的曲线,捏住鼻子责问道:

    “请我吃饭,用得着下这么大本钱吗?想让我献血啊?”

    她愣了愣,笑道:“主要是为了配合师兄你的短小打扮嘛。”

    我愕然,看了看自己的装束,昨天刚剪短的刺发之下,是一件洗成遗物一般的格子短袖,穿的“休闲”式短裤,也因为身躯的日渐发胖而显得紧绷绷的,脚上蹬着一双上高中时候的凉鞋剪成的拖鞋,我一向很看中此鞋的舒适程度,但给人的感观却是大不佳。

    我俩的配合,似乎并不默契。

    我提议去得胜街吃铞仔,她闻言雀跃,说闻名已久,只是未去过。

    我看了她半天,始相信,这是一个与社会脱离已久的人。或者说,是和下层人民没有搞好干群关系的人。

    我叹了口气,带着她从培心路,肖家巷一路穿了过去。

    路上顺便买了一份体坛周报,一串香蕉,两斤三两的生姜,那是家里明天要的。

    我心安理得的指挥她给小贩付账。

    到了得胜街,随意寻了处小饭馆,我做主,点了二十块钱的豆花肥肠,四块五一瓶的枝江大曲。

    我深深了解细水长流的道理。

    或许我们在电话里,真的可以做到百无禁忌。但如此真切的面对面,却总让人容易产生不真实的感觉。

    于是,我开始喝酒,她开始看着我喝酒。过了一会儿,她开始往我杯子里倒酒。再过了会儿,她就开始从我的杯子里往外倒酒。

    她撑着额,看着小酒馆外不时走过的醉汉,忽地向我问道:

    “听你说话,看你行事,总以为你是个不大懂得在乎的人。

    只是,真的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嘛?”

    我打了个酒嗝,端起一杯淡到没有茶味的茶,漱了漱口,应道:

    “男女之间的东西,我倒是一向不大在乎的。……嗯,只是前些天,躺在床上睡不着,瞎想心事时,才发现老爸他闭着眼睛,也会伸手到我这边来摸一摸,看看我是不是盖着。等再过了会儿,又发现老妈开始做老爸一样的事情……”我用手尖轻轻点点她冰凉的鼻尖,笑道:“我可能会在乎这些。”

    也许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我说的分外认真。

    她听的也很认真,然后说了句我一直记得的话:

    “你得道了。”

    接下来的事情有些记不清楚了,好象是我就送她到解放路的二路车站去坐的。还买了两瓶鲜橙多,一人一瓶提在手上摇着。

    直到今天,我也不懂,为什么一定要送她到公共汽车站去坐计程车。怪哉。

    待回到家后,我用了两个小时的时间才从酒意中醒来。

    我死死地盯着身旁的电话,发现它一动不动,不知怎的,觉得非常搞笑。

    于是我在半夜十二点的家中,放声大笑。

    本以为那夜的酩酊之态会把她吓倒。没料到她的电话还是照常地骚扰我,而且似乎来的更频繁些了。

    只是现在在电话里,她开始喜欢自以为是的剖析我,不断进行着昨日之我与今日之她的对照,进行着她所谓的理性批判,妄图谋求湖大和加大辩论赛的最后胜利,对了,我忘了说,她是湖大毕业的。

    我说我只是想有尽可能多的时间承欢于父母之膝下,她说我的潜意识里是想榨干父母的最后一滴血汗。

    我说我的生活态度乃是生而无为,这是很有深度,很有历史渊源的一种活法。

    她说庄子也曾做过油漆协会的会长,老陶同志也曾努力地种田,虽说收成看样子不大好。而只有我好象是什么都不做似的,懒的连说话的声音都显得软软的。

    于是她判定我不是生而无为,而是生而无能。

    我原谅她的无知,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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