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圣人记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正文 第十七章 巫妖二战(一)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后羿回到了自己的部落,不觉得又过了几十年。此时金乌之乱所带来的影响已经远去。两族之间虽然小有摩擦,但是还没到大战的时候。但是几十年的时间,后羿的妻子嫦娥已经年华老去,虽然后羿依然爱着嫦娥,但是嫦娥自己却受不了现在的模样。只是嫦娥的体质实在是太弱了,不要说巫族大法,就是阐教和天生传下来的修炼功法都不能修炼,后羿也是烦恼不以。

    一夜,嫦娥在睡梦之中见到一青衣道人,梦见道人拿出一粒灵药,嫦娥吃下去之后,就返老还童,恢复青春。并且容颜永驻,长生不老,每日和后羿在一起幸福的生活。嫦娥于梦中惊醒,却发现后羿衣服的口袋之中闪现出七彩的光芒,嫦娥悄悄起身,从后羿衣服的口袋之中拿出一粒丹药,正和梦中所见一样。嫦娥心喜,只道自己以后可以和后羿永远在一起了,于是一口吞下丹药,一刻钟之后,后羿的石屋之中迸发出金色的光芒,后羿被惊动了,起身一看,只见自己的妻子竟然返老还童,回到了几十年前的样子,而且一身七彩宫装,端的美丽。嫦娥见后羿醒来,惊奇的看着自己,知道丹药起了效果,正要扑进后羿的怀里好好的撒娇一番,不想一阵吸力传来,嫦娥站立不住,竟然飞了起来。后羿一看自己的妻子竟然飞走,慌忙追赶。不想嫦娥越飞越快,后羿竟然追赶不及,眼看着自己的妻子飞入了天庭在太阴星上面的宫殿之中,后羿气愤万分,正要回去取来弓箭,杀上天庭,抢回自己的妻子。不想一声钟响,东皇太一手持混沌钟出现在了后羿的后方,恨声说道:“后羿啊后羿,正是阎王要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你杀我侄子,还敢上天庭。当真是不知死活。”后羿也是光棍,看到太一出现,知道自己不能幸免了,于是说道:“我杀你妖族太子不假,但是你那金乌太子祸乱洪荒,不知道多少巫族之人死在他们的手上,他们还杀了我那兄弟夸父,使其尸骨不存,我只恨当初下手慢了,被你救走一个,否则定杀的你天庭绝子绝孙。”太一听道后羿的话气的义愤填膺,祭起混沌钟就向后羿打来,后羿出门太急了,没有带武器,只得现出大巫真身,硬是挡住了混沌钟的攻击。太一看到混沌钟不能奏效,又取出一剑,正是为了报仇专门炼治的屠巫剑,上去夹攻后羿。后羿顾此失彼之下,被屠巫剑砍伤双腿,行动不便,又被混沌钟罩住,太一收了屠巫剑,把混沌钟摇了三摇,天地震动,后羿于混沌钟之中化为灰烬。此时的嫦娥也有了神力,于太阴星之上看到后羿身死,惨叫一声,不省人事,待得醒来之后,却是无有了笑容,自称“广寒仙子”居住于太阴星上广寒宫中。

    巫族连续战死两个大巫,整个巫族震动。十一祖巫下令,屠尽洪荒妖族,于是一场大屠杀,遍及洪荒。不少妖族之人想要躲入人族之中,但是人族恨妖族太子祸乱洪荒,不予收留,反而帮助巫族杀了不少的妖族之人。为以后人妖誓不两立埋下因果。于是洪荒大地之上只有少数妖族得以逃到不周山上天庭驻军的保护下。洪荒大陆之上顿时一清,妖族几乎绝迹。但是逃回去的妖族又呼朋唤友前来讨回公道,于是一场大战最终升级,妖族找来大妖,巫族找来小巫,妖族找来妖圣,巫族找来大巫。妖族之人不能取胜,最终帝俊出手,布下周天星斗大阵,挫了巫族的威风,妖族终于挽回了颓势。但是此时巫族已经兵围不周山,洪荒之中大半巫族之人都到了山下,只有做为后援留下的几个大巫还在。就在帝俊出现的时候,祖巫之中第一人帝江出现在了帝俊的跟前,说道:“帝俊,你贵为天帝,执掌天庭,理应勤修政事,不想你却纵容太子祸乱洪荒,毁我部落,杀我大巫,今天要向你讨回公道。”帝俊听了帝江的话,气的三尸暴跳,眼中三昧真火喷出三尺远,心道:“你才死了两个大巫,我十个儿子被你们杀了九个。”于是说道:“帝江,你来的正好,今天倒要和你算算金乌之仇。”帝江说道:“你十个扁毛畜生,怎么可以和我巫族大巫相提并论,不要污了我的耳朵。”帝俊知道这次是自己儿子惹的祸,奈何父子连心,大仇怎么能不报,于是恨声说道:“你那大巫却是何物,怎么及的我那儿子一根羽毛,今天定要把你留下给我儿子报仇。我倒要看看再少一名祖巫,你们还怎么布都天神煞大阵。”帝江冷笑道:“想要留下我,你还不够资格,要是太一说这话,也许还有一分的希望。”说完两人就战在了一起,祖巫很少用武器,都是用自身做战。帝俊摇身一晃,分出河图和洛书斩出的善恶二尸,三战帝江。但是那帝江却是天下之间速度最快之人,就是短时间的跨越空间也是做得到的。战斗之时,帝江显出真身,却是一巨鸟,六足四翼,只见帝江在帝俊的身边上下翻飞,一时间帝俊不知道该如何躲闪,于是收了二尸,祭出河图洛书布成阵势,阻挡帝江的进攻。帝江六足可以开山劈石,但是河图洛书乃先天灵宝,帝俊慢慢的挽回了颓势,占了上风。河图洛书每次和帝江巨爪相撞,帝江都感到爪上一阵剧痛。就在帝江想要抽身的时候,天上忽然下起箭雨,一只只骨箭从天而降,却是祖巫玄冥到了。玄冥,帝江双战帝俊正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材。此时帝俊心里着急,因为太一正在闭关炼化混沌钟,正是紧要关头,而没有河图洛书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