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穿越之铁血抗战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五卷 一寸山河一寸血 第一七零章 意外的升迁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就当袁维绪在武汉东湖疗养院养伤的时候,第五战区的战况有关发生了新的变化。由于日均夹击徐州的第10师团和第108师团、独立第8混成旅团分别遭到惨重的打击,日军统帅部在对中国军队一片败退之中还有如此的战斗力感到吃惊的同时,也大量调集军队,准备对徐州一带第五战区的主力部队进行包围。

    其中,华北方面军的第5师团、第14师团和第6师团编为第2军,由西尾寿造大将指挥,沿平汉线南下。108师团和刚刚从威海登陆的109师团及第10师团、独立混成第8旅团残部重组的第10师团编为第3军,由108师团师团长下元熊弥中将暂代军司令官。第2、3军为北方集团。华中方面军的第3、9、11、13师团则由苏南皖北北上,由朝香官鸠彦王中将指挥,组成南方集团。南北两路共10个师团20多万人气势汹汹的准备夹击徐州,包围第五战区的部队。

    而此时第五战区所指挥的部队以中原系第7方面军的部队为主,另有第2方面军和中央军以及第3方面军、第8方面军的部队及地方部队约20个军50个师近50万部队。由于前面台儿庄及临沂两战的胜利,全国深受鼓舞的同时,最高当局也决议在徐州再与日军展开一场大规模的会战。第五战区司令长官,军政部副部长李谦诚元帅拒绝执行最高统帅部的命令,开始准备撤出徐州。

    古地的独立77旅在临沂一战基本打光,本以为将会被取消番号编入其他部队的他在临沂战后不久就得到长官部的命令率余部到徐州近郊集结。令他意外的是,司令长官部不但没有撤销独立77旅番号的打算,反而准备在此基础上组建一个独立师,由古地暂代师长职务。这支新组建的部队番号为200师。

    在古地看来,这未免太戏剧化了一点。是的,古地对于新的人事任命确实感到非常的意外。不过很快他就明白这究竟是为什么了。事实上不只是他的部队得到了扩编,整个第五战区很多部队都得到了扩编,尤其以原中原方面军的部队为主。由于最高当局在淞沪和南京两战的决策失误和指挥失误,以及第五战区李长官在台儿庄和临沂两场令国人倍感振奋的胜利,军界内要求李长官扶正军政部长,并全面主持全国的军事的呼声很高。并且他在军政部中已经切实的掌握了一些实权,这一次五战区所辖部队的扩编,就是一次权力斗争的结果。最高统帅仍然是全国的最高领袖,他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仍然是别人无法取代的,但是很多人认为,他作为最高统帅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动员、组织全国一切力量团结抗战,以及维持一个运转正常的政府,在战时维持和发展国民经济上面。而军事领域,则应该以军事才能更强的人来主持。

    古地的职位升迁了,但是他非常的担心。表面上看最高当局顺应潮流,放言会在军事指挥上放手,但是他很清楚,没有一个当权者会甘心放弃手中的军权。而一个没有军权的当权者,也绝对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当权者。也许这种政治权力的斗争,很快会转变为一场军事斗争,如果真的发生这种事情,最高兴的恐怕就是侵略者了。

    在五战区目前的扩编热潮中,临沂一战立下大功的74军,扩编为11集团军,辖74军和88军,孙中兴中将担任集团军司令,不久后晋升为上将。第9集团军虽然是中央系统的,在这一次也得到了补充和扩大,辖第9军、60军和90军,其中9军为甲种军,60军和90军都是乙种军。而作为前中原方面军第一主力的31集团军,虽然远在安徽,也随着这一次的扩编风潮扩编为3军制的大集团军,集团军司令是古地的老军长李宗凌上将,辖第7军、31军和87军,其中,87军还是由一支云贵一带的少数民族为主体组成的部队,比起兄弟部队来,这支部队更显得吃苦耐劳和勇敢无畏。而古地的老上司,原来的新7师新127团团长吴应锋,此次也奉调回到第五战区,出任71军军长,而71军也是古地呆过的老部队。

    不过古地也明白,以他目前的身份地位,就是天塌下来了,也还轮不到他去补。做好眼前的事,才是最实际的。在日军对徐州的合围完成之前,第五战区所辖部队就已经跳出日军的战略包围圈,进入二线休整备战。古地的部队则更早一点,拉到了河南商丘进行整编。

    200师,嗯,在他的记忆里,这是一个光荣的番号。作为第五战区司令长官部直辖的独立师,200师是一个乙种师的编制,满编是两个旅一个师直属队11000人。河南是中原方面军的传统势力范围,在兵源和装备的补充上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而留在南阳的军械所及073兵工厂,算是古地离开第7军以来离得最近的一次了。当然,这也为他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在古地的两个旅里面,独立77旅改编为新77旅,旅长由他原来的副旅长黎渺担任。黎渺也终于由上校晋升为少将,成为古地的部队里第三位将军。另一个旅则是新编的388旅,旅长由原423团团长凤冲霄担任,目前仍是上校。师直属队则交给了422团团长陈安平。暂时代理参谋长职务的,也是古地原来在中央军校的老同学,辗转多个部队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