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相关 小知识:董事长、总裁与CEO的区别与实质
恐后抛弃President的称谓,视CEO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实在让人感到好笑,难道他们不知道美英的一个下级军官、一个职工领班都可以叫做CEO吗?
一般来说,在公司内部,President是掌握实权的人;在CEO这个称谓没有诞生之前,President几乎是唯一掌握实权的人。一个公司的创始人经常同时给自己加上Chairman和President两种头衔,但现代企业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不是同一群人,再优秀的President往往也只占有很少的股份,一个小股东是不应该成为Chairman的,就好象一个没有王室血统的人即使再优秀也当不了国王。有时候大股东的力量太强大(比如摩根、杜邦这些大财团是许多公司的大股东),以至于President都成为了股东利益的代表,公司的行政实权就落到了其他行政人员手里,比如执行委员会主席,副总裁,财务委员会主席等等,当然也包括CEO。
President沦为大股东代表的例子,最典型的是1920年代早期的通用汽车公司,当时通用汽车创始人杜兰特因为疯狂买空股票而被一脚踢出公司,作为第一大股东的杜邦财团立即派遣了一位杜邦家族成员担任通用汽车的President(注意不是Chairman,在通用汽车的历史上Chairman一直是无足轻重的角色),直到赫赫有名的阿尔弗雷德?斯隆接任总裁为止。
事实上,西方的President在大部分时候与中国的总经理是一回事情。总经理可以翻译成“President”,也可以翻译成GeneralManager,但后者在西方企业中不是一个常见的职位。但中国企业经常同时设立总裁和总经理,如果把总裁翻译成President,总经理就应该翻译成CEO。President和CEO在西方企业里经常合二为一(尤其是在中小企业当中),即我们所说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你称呼他President或CEO都无所谓;你也可以在礼仪场合称呼他为President(强调身份和地位),在工作场合称呼他为CEO(强调执行权和责任)。
在少数情况下,董事长、总裁和CEO都是同一个人,我们称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或“董事长兼总裁”(称呼“董事长兼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实在是太恐怖了,没有必要),这种兼职大部分由公司创始人拥有(如比尔?盖茨),有时候也是因为公司的传统习惯(如韦尔奇,按照通用电气的传统,他同时担任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而且不存在独立的总裁职务)。
看到这里,大部分读者恐怕会头昏脑涨,连我自己都昏了头,既然President和CEO的职权没有本质的区别,而且经常是同一个人,那么为什么要把这两种职务分开呢?答案比较复杂:第一,因为某些大公司的行政事务过于繁重,一个人的精力无论如何不能处理,必须有两个地位平等的最高执行官;有的时候,一家公司同时拥有两个优秀的领导者,有必要为他们安排平等的地位,所以President和CEO就变成了两个人。第二,二战结束之后,欧美大公司的执行权又发生了变化,演化为“重大执行权”和“日常执行权”两块,重大事件如大政方针、重大人事任命和比较大规模的投资等属于“重大执行权”范畴,由CEO掌握;一般政策、一般人事任命和一般规模的投资等属于“日常执行权”范畴,由President掌握。如果说CEO是总理,那么President就是掌握日常工作的第一副总理,如果这两个职位不属于同一人,那么CEO的地位稍微高一点。
我没有调查CEO和President最早是什么时候分开的,但最早的著名例子发生在1960年代的福特汽车公司。当时福特三世邀请号称“蓝血十杰”之首的麦克马纳曼担任福特汽车的President,麦克马纳曼也成为了福特汽车历史上第一位没有福特家族血统的President。但是,福特三世并不想完全放弃行政权,因此他改称自己为CEO,与麦克马纳曼形成了双头统治,这是现代企业历史上CEO职务流行的开始。
从那以后,公司最高执行权掌握在两个人手里变的司空见惯,有时候CEO对总裁有很大的优势,有时候又是总裁乾纲独断。1999年左右,比尔?盖茨曾经任命一位新的微软公司总裁,但自己仍然保留董事长兼CEO的职务;许多媒体报道说是盖茨“辞去”总裁职务,但实际上盖茨只是把微软公司的总裁和CEO两个职务清晰的分离开来,并把日常执行权授予总裁,这谈不上什么辞职可言。
Chairman,PresidentandCEO,这三个词的关系虽然错综复杂,但我们仍然可以把握它的精神实质。简单的说,Chairman是股东利益在公司的最高代表,它不属于公司雇员的范畴,President和CEO的权力都来源于他,只有他拥有召开董事会、罢免President和CEO等最高权力,但他从来不掌握行政权力。一位Chairman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