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辈遭逢祸乱,汝父已死,我自念不能全汝。我门风有素,义不受辱于群贼,
我将与汝等同死,如何?”其女等皆垂泣曰:“唯母所命。”柳氏遂自投于井,
其女及妇相继而下,皆重死于井中。
○赵元楷妻
赵元楷妻者,清河崔氏之女也。父儦,在《文学传》。家有素范,子女皆
遵礼度。元楷父为仆射,家富于财,重其门望,厚礼以聘之。元楷甚敬崔氏,虽
在宴私,不妄言笑,进止容服,动合礼仪。化及之反也,元楷随至河北,将归长
安。至滏口,遇盗攻掠,元楷仅以身免。崔氏为贼所拘,贼请以为妻,崔氏谓贼
曰:“我士大夫女,为仆射子妻,今日破亡,自可即死。遣为贼妇,终必不能。”
群贼毁裂其衣,形体悉露,缚于床箦之上,将凌之。崔氏惧为所辱,诈之曰:
“今力已屈,当听处分,不敢相违,请解缚。”贼遽释之。崔因著衣,取贼佩刀,
倚树而立曰:“欲杀我,任加刀锯。若觅死,可来相逼!”贼大怒,乱射杀之。
元楷后得杀妻者,支解之,以祭崔氏之柩。
史臣曰:夫称妇人之德,皆以柔顺为先,斯乃举其中庸,未臻其极者也。至
于明识远图,贞心峻节,志不可夺,唯义所在,考之图史,亦何世而无哉!兰陵
主质迈寒松,南阳主心逾匪石、洗媪孝女之忠壮,崔、冯二母之诚恳,足使义勇
惭其志烈,兰玉谢其贞芳。襄城、华阳之妃,裴伦、元楷之妇,时逢艰阻,事乖
好合,甘心同穴,颠沛靡它,志励冰霜,言逾皎日,虽《诗》咏共姜之自誓,
《传》述伯姬之守死,其将复何以加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