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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七 志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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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上郡减中下郡四十人,下中郡减下上郡二人,下下郡减下中郡二

    人。

    上上县令,属官有丞,中正,光迎功曹,光迎主簿,功曹,主簿,录事,及

    西曹、户曹、金曹、租曹、兵曹等掾,市长等员。合属官佐史五十四人。上中县

    减上上县五人,上下县减上中县五人,中上县减上下县六人,中中县减中上县五

    人,中下县减中中县一人,下上县减中下县一人,下中县减下上县一人,下下县

    减下中县一人。

    自州、郡、县,各因其大小置白直,以供其役。

    三等诸镇,置镇将、副将,长史,录事参军,仓曹、中兵、长流、城局等参

    军事,铠曹行参军,市长,仓督等员。

    三等戍,置戍主、副,掾,队主、副等员。

    官一品,每岁禄八百匹,二百匹为一秩。从一品,七百匹,一百七十五匹为

    一秩。

    二品,六百匹,一百五十匹为一秩。从二品,五百匹,一百二十五匹为一秩。

    三品,四百匹,一百匹为一秩。从三品,三百匹,七十五匹为一秩。

    四品,二百四十匹,六十匹为一秩。从四品,二百匹,五十匹为一秩。

    五品,一百六十匹,四十匹为一秩。从五品,一百二十匹,三十匹为一秩。

    六品,一百匹,二十五匹为一秩。从六品,八十匹,二十匹为一秩。

    七品,六十匹,十五匹为一秩。从七品,四十匹,十匹为一秩。

    八品,三十六匹,九匹为一秩。从八品,三十二匹,八匹为一秩。

    九品,二十八匹,七匹为一秩。从九品,二十四匹,六匹为一秩。

    禄率一分以帛,一分以粟,一分以钱。事繁者优一秩,平者守本秩,闲者降

    一秩。长兼、试守者,亦降一秩。官非执事、不朝拜者,皆不给禄。又自一品已

    下,至于流外勋品,各给事力。一品至三十人,下至于流外勋品,或以五人为等,

    或以四人、三人、二人、一人为等。繁者加一等,平者守本力,闲者降一等焉。

    州、郡、县制禄之法,刺史、守、令下车,各前取一时之秩。

    上上州刺史,岁秩八百匹,与司州牧同。上中、上下各以五十匹为差。中上

    降上下一百匹,中中及中下,亦以五十匹为差。下上降中下一百匹,下中、下下,

    亦各以五十匹为差。

    上郡太守,岁秩五百匹,降清都尹五十匹。上中、上下各以五十匹为差。中

    上降上下四十匹,中中及中下,各以三十匹为差。下上降中下四十匹,下中、下

    下各以二十匹为差。

    上上县,岁秩一百五十匹,与邺、临漳、成安三县同。上中、上下各以十匹

    为差。中上降上下三十匹,中中及中下,各以五匹为差。下上降中下二十匹,下

    中、下下各以十匹为差。

    州自长史已下,逮于史吏,郡县自丞已下,逮于掾佐,亦皆以帛为秩。郡有

    尉者,尉减丞之半。皆以其所出常调课之。其镇将,戍主,军主、副,幢主、副,

    逮于掾史,亦各有差矣。

    诸州刺史、守、令已下,干及力,皆听敕乃给。其干出所部之人。一干输绢

    十八匹,干身放之。力则以其州、郡、县白直充。

    三师、王、二大、(大司马、大将军。)三公,为第一品。

    开府仪同三司、开国郡公,为从一品。

    仪同三司,太子三师,特进,尚书令,骠骑、车骑将军,(二将军加大者,

    在开国郡公下。)卫将军,(加大者,在太子太师上。)四征将军,(加大者,

    次卫大将军。)左右光禄大夫,散郡公,开国县公,为第二品。

    尚书仆射,(置二,左居右上。)中书监,四镇,(加大者,次四征。)中、

    镇、抚军将军,(三将军,武职罢任者为之。)领军、(加大者,在尚书令下。)

    护军、翊军将军,金紫光禄大夫,散县公,开国县侯,为从二品。

    吏部尚书,四安将军,中领、护,太常、光禄、卫尉卿,太子三少,中书令,

    太子詹事,侍中,列曹尚书,四平将军,大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

    府卿,清都尹,三等上州刺史,左右卫将军,秘书监,银青光禄大夫,散县侯,

    开国县伯,为第三品。

    散骑常侍、三等中州刺史、司徒左长史、四方中郎将、四护(匈奴、羌戎、

    夷、蛮越。)中郎将、国子祭酒、御史中丞、中侍中、长秋卿、将作大匠、冠军

    将军、太尉长史、领左右将军、武卫将军、太子左右卫率、辅国将军、四护校尉、

    太中大夫、龙骧将军、三等上郡太守、散县伯,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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