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亲王绶俱施二玉环。诸王,纁朱绶,四采,赤黄缥绀,
纯朱质,纁文织之,长一丈八尺,二百四十首,阔九寸。公,玄朱绶,四采,赤
缥玄绀,纯朱质,玄文织之,长一丈八尺,二百四十首,阔九寸。侯、伯,青朱
绶,四采,青赤白缥,纯朱质,青文织,长一丈六尺,百八十首,阔八寸。子、
男,素朱绶,三采,青赤白,纯朱质,素文织之,长一丈四尺,百四十首,阔七
寸。二品已上,纁紫绶,四采,纁紫赤黄,纯紫质,纁文织之,长一丈四尺,百
四十首,阔八寸。三品,绀紫绶,四采,紫绀黄缥,纯紫质,绀文织之,长一丈
六尺,百八十首,阔八寸。四品,青绶,三采,青白红,纯青质,长一丈四尺,
百四十首,阔七寸。五品,墨绶,二采,青绀,纯绀质,长一丈二尺,百二十首,
阔六寸。自王公已下,皆有小绶二枚,色同大绶,而首半之。正、从一品,施二
玉环。凡有绶者,皆有纷,并长六尺四寸,阔二寸四分,随于绶色。
鞶囊,案《礼》:“男鞶革,女鞶丝。”《东观书》:“诏赐邓遵兽头鞶囊
一枚。”班固《与弟书》:“遗仲升兽头旁囊,金错钩也。”古佩印皆贮悬之,
故有囊称。或带于旁,故班氏谓为旁囊,绶印钮也。今虽不佩印,犹存古制,有
佩绶者,通得佩之。无佩则不。今采梁、陈、东齐制,品极尊者,以金织成,二
品以上服之。次以银织成,三品已上服之。下以綖织成,五品已上服之。分为
三等。
革带,案《礼》“博二寸”。《礼图》曰:“珰缀于革带。”阮谌以为有章
印则于革带佩之。《东观记》:“杨赐拜太常,诏赐自所著革带。”故知形制尊
卑不别。今博三寸半,加金缕灊,螳螂钩,以相拘带。自大裘至于小朝服,皆用
之。
剑,案汉自天子至于百官,无不佩刀。蔡谟议云:“大臣优礼,皆剑履上殿。
非侍臣,解之。”盖防刃也。近代以木,未详所起。东齐著令,谓为象剑,言象
于剑。周武帝时,百官燕会,并带刀升座。至开皇初,因袭旧式,朝服登殿,亦
不解焉。十二年,因蔡征上事,始制凡朝会应登殿坐者,剑履俱脱。其不坐者,
敕召奏事及须升殿,亦就席解剑乃登。纳言、黄门、内史令、侍郎、舍人,既夹
侍之官,则不脱。其剑皆真刃,非假。既合旧典,弘制依定。又准晋咸康元年定
令故事,自天子已下,皆衣冠带剑。今天子则玉具火珠镖首,余皆玉镖首。唯侍
臣带剑上殿,自王公已下,非殊礼引升殿,皆就席解而后升。六品以下,无佩绶
者,皆不带。
曲领,案《释名》,在单衣内襟领上,横以雍颈。七品已上有内单者则服之,
从省服及八品已下皆无。
珽,案《礼》:“天子搢珽,方正于天下也。”又《五经异义》:“天子笏
曰珽,珽直无所屈也。”今制准此,长尺二寸,方而不折。以球玉为之。
笏,案《礼》:“诸侯以象,大夫鱼须文竹,士以竹,本象可也。”凡有指
画于君前,受命书于笏,笏毕用也。《五经要义》曰:“所以记事,防忽忘。”
《礼图》云:“度二尺有六寸,中博二寸,其杀六分去一。”晋、宋以来,谓之
手板,此乃不经,今还谓之笏,以法古名。自西魏以降,五品已上,通用象牙,
六品已下,兼用竹木。
履、舄,案《图》云:“复下曰舄,单下曰履。夏葛冬皮。”近代或以重皮,
而不加木,失于乾腊之义。今取乾腊之理,以木重底。冕服者色赤,冕衣者色乌,
履同乌色。诸非侍臣,皆脱而升殿。凡舄,唯冕服及具服著之,履则诸服皆用。
唯褶服以靴。靴,胡履也,取便于事,施于戎服。
诸建华、絺鸃、鹖冠、委貌、长冠、樊哙、却敌、巧士、术氏、却非等,前
代所有,皆不采用。
皇后服四等,有袆衣、鞠衣、青服、朱服。
袆衣,深青质,织成领袖,文以翚翟,五采重行,十二等。首饰花十二钿,
小花毦十二树,并两博鬓。素纱内单,黼领,罗縠褾、襈,色皆以朱。蔽膝
随裳色,以緅为缘,用翟三章。大带随衣裳,饰以朱绿之锦,青缘。革带,青
袜、舄,舄以金饰。白玉佩,玄组,绶,章采尺寸同于乘舆。祭及朝会,凡大事
皆服之。
鞠衣,黄罗为质,织成领袖,小花十二树。蔽膝,革带及舄,随衣色。余准
袆衣,亲蚕服也。
青服,去花、大带及佩绶,金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