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六
梁制,乘舆郊天、祀地、礼明堂、祠宗庙、元会临轩,则黑介帻,通天冠平
冕,俗所谓平天冠者也。其制,玄表,朱绿里,广七寸,长尺二寸,加于通天冠
上。前垂四寸,后垂三寸,前圆而后方。垂白玉珠,十有二旒,其长齐肩。以组
为缨,各如其绶色,傍垂黈纩,珫珠以玉瑱。其衣,皂上绛下,前三幅,后四
幅。衣画而裳绣。衣则日、月、星辰、山、龙、华虫、火、宗彝,画以为缋。裳
则藻、粉、米、黼黻,以为绣。凡十二章。素带,广四寸,朱里,以朱绣裨饰其
侧。中衣以绛缘领袖。赤皮为韠,盖古之韨也。绛袴袜,赤舄。佩白玉,垂朱黄
大绶,黄赤缥绀四采,革带,带剑,绲带以组为之,如绶色。黄金辟邪首为带鐍,
而饰以白玉珠。又有通天冠,高九寸,前加金博山、述,黑介帻,绛纱袍,皂缘
中衣,黑舄,是为朝服。元正贺毕,还储更衣,出所服也。其释奠先圣,则皂纱
袍,绛缘中衣,绛袴袜,黑舄。临轩亦服衮冕,未加元服,则空顶介帻。拜陵则
笺布单衣,介帻。又有五梁进贤冠、远游、平上帻武冠。单衣,黑介帻,宴会则
服之。
单衣、白帢,以代古之疑衰、皮弁为吊服,为群臣举哀临丧则服之。
天监三年,何佟之议:“公卿以下祭服,里有中衣,即今之中单也。案后汉
《舆服志》明帝永平二年,初诏有司采《周官》、《礼记》、《尚书》,乘舆服,
从欧阳说;公卿以下服,从大小夏侯说。祭服,绛缘领袖为中衣,绛袴袜,示其
赤心奉神。今中衣绛缘,足有所明,无俟于袴。既非圣法,谓不可施。”遂依议
除之。
四年,有司言:平天冠等一百五条,自齐以来,随故而毁,未详所送。何佟
之议:“《礼》‘祭服敝则焚之’。”于是并烧除之,其珠玉以付中署。
七年,周舍议:“诏旨以王者衮服,宜画凤皇,以示差降。按《礼》:‘有
虞氏皇而祭,深衣而养老。’郑玄所言皇,则是画凤皇羽也。又按《礼》所称杂
服,皆以衣定名,犹如衮冕,则是衮衣而冕。明有虞言皇者,是衣名,非冕,明
矣。画凤之旨,事实灼然。”制:“可。”又王僧崇云:“今祭服,三公衣身画
兽,其腰及袖,又有青兽,形与兽同,义应是蜼,即宗彝也。两袖各有禽鸟,
形类鸾凤,似是华虫。今画宗彝,即是周礼。但郑玄云:‘蜼,<虫禺>属,昂鼻
长尾。’是兽之轻小者,谓宜不得同兽。寻冕服无凤,应改为雉。又裳有圆花,
于礼无碍,疑是画师加葩蘤耳。藻米黼黻,并乖古制,今请改正,并去圆花。”
帝曰:“古文日月星辰,此以一辰摄三物也。山龙华虫,又以一山摄三物也。藻
火粉米,又以一藻摄三物也。是为九章。今衮服画龙,则宜应画凤明矣。孔安国
云:‘华者,花也。’则为花非疑。若一向画雉,差降之文,复将安寄?郑义是
所未允。”又帝曰:“《礼》:‘王者祀昊天上帝,则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又云:‘莞席之安,而蒲越稿秸之用。’斯皆至敬无文,贵诚重质。今郊用陶匏,
与古不异,而大裘蒲秸,独不复存,其于质敬,恐有未尽。且一献为质,其剑佩
之饰及公卿所著冕服,可共详定。”五经博士陆玮等并云:“祭天犹存扫地之质,
而服章独取黼黻为文,于义不可。今南郊神座,皆用嵒席,此独莞类,未尽质素
之理。宜以稿秸为下藉,蒲越为上席。又《司服》云:‘王祀昊天,服大裘’,
明诸臣礼不得同。自魏以来,皆用衮服,今请依古,更制大裘。”制:“可。”
玮等又寻大裘之制,唯郑玄注《司服》云“大裘,羔裘也”,既无所出,未可为
据。案六冕之服,皆玄上纁下。今宜以玄缯为之。其制式如裘,其裳以纁,皆无
文绣。冕则无旒。诏:“可”。
又乘舆宴会,服单衣,黑介帻。旧三日九日小会,初出乘金辂服之。八年,
帝改去还皆乘辇,服白纱帽。
九年,司马筠等参议:“《礼记·玉藻》云:‘诸侯玄冕以祭,裨冕以朝。’
《杂记》又云:‘大夫冕而祭于公,弁而祭于己。’今之尚书,上异公侯,下非
卿士,止有朝衣,本无冕服。但既预斋祭,不容同在于朝,宜依太常及博士诸斋
官例,著皂衣,绛襈,中单,竹叶冠。若不亲奉,则不须入庙。”帝从之。
十一年,尚书参议:“按《礼》,跣袜,事由燕坐,履不宜陈尊者之侧。今
则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