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说,一个夏天接着一个夏天,其实也快得很。我知道天气刚刚转热,我的事就要有新的动向。我的案子定于重罪法庭最后一次开庭时审理,这次开庭将于六月底结束。辩论的时候,外面太阳火辣辣的。我的律师告诉我辩论不会超过两天或三天。他还说:“再说,法庭忙着呢,您的案子并不是这次最重要的一件。在您之后,立刻就要办一件弑父案。”
早晨七点半,有人来提我,囚车把我送到法院。两名法警把我送进一间小里屋里。我们坐在门旁等着,隔着门,听见一片说话声、叫人的声音和挪动椅子的声音,吵吵嚷嚷地让我想到那些群众性的节日,音乐会之后,大家收抬场地准备跳舞。法警告诉我得等一会儿才开庭,其中一个还递给我一支烟,我拒绝了。过了一会儿,他问我“是不是感到害怕”,我说不害怕。甚至在某种意义上说,看一场官司,我觉得有趣,我有生以来还从没有机会看过呢。“的确,”第二个法警说,“不过看多了也累得慌。”
不一会儿,房子里一个小电铃响了。他们给我摘下手铐,打开门,让我走到被告席上去。大厅里人坐得满满的。尽管挂着窗帘,有些地方还是有阳光射进来,空气已经闷得不行。窗户都关上了。我坐下,两名法警一边一个。这时,我看见我面前有一排面孔,都在望着我,我明白了,这是陪审员。但我说不出来这些面孔彼此间有什么区别。我只有一个印象,仿佛我在电车上,对面一排座位上的旅客盯着新上来的人,想发现有什么可笑的地方。我知道这种想法很荒唐,因为这里他们要找的不是可笑之处,而是罪恶。不过,区别并不大,反正我是这样想的。
还有,门窗紧闭的大厅里这么多人也使我头昏脑涨。我又看了看法庭上,还是一张脸也看不清。我认为,首先是我没料到大家都急着想看看我。平时,谁也不注意我这个人。今天对以圣贤之是非为是非,认为“古今异宜,圣贤之事不可尽,我得费一番力气才明白我是这一片骚动的起因。我对法警说:“这么多人!”他回答我说这是因为报纸,他指给我坐在陪审员座位下面桌子旁边的一群人,说:“他们在那儿。”我问:“谁?”他说:“报馆的人呀。”他认识其中的一个记者,那人这时也看见了他,并朝我们走过来。这人年纪已经不小了,样子倒也和善,只是脸长得有点滑稽。他很亲热地握了握法警的手。我这时注意到大家都在握手,打招呼,谈话,好像在俱乐部里碰到同一个圈子里的人那样高兴。我明白了为什么我刚才会有那么奇怪的感觉,仿佛我是个多余的人,是个擅自闯入的家伙。但是,那个记者微笑着跟我说话了,希望我一切顺利。我谢了他,他又说:“您知道,我们有点儿夸大了您的案子。夏天,对报纸来说是个淡季。只有您的事和那宗弑父案还有点儿什么。”他接着指给我看他刚离开的那群人中的一个矮个子,那人像只肥胖的鼬,带着一副黑边大眼镜。他说那是巴黎一家报纸的特派记者:“不过,他不是为您来的。因为他来报道那宗弑父案,人家也就要他同时把您的案子一道发回去。”说到这儿,我又差点儿要感谢他。但我想这将是很可笑的。他举手向我亲切地摆了摆,离开了我们。我们又等了几分钟。
我的律师到了。他穿着法衣,周围还有许多同行。他朝记者们走去,跟他们握了握手。他们打趣,大笑,显得非常自如,直到法庭上铃响为止。大家各就各位。我的律师朝我走来,跟我握手,嘱咐我回答问题要简短,不要主动说话,剩下的就由他办了。
左边,我听见有挪椅子的声音,我看见一个身材细高的人,穿着红色法衣,戴着夹鼻眼镜,仔细地折起长袍坐下了。这是检察官。执达吏宣布开庭。同时,两个大电扇一齐嗡嗡地响起来。三个推事,两个着黑衣,一个着红衣,夹着卷宗进来,很快地朝俯视着大厅的高台走去。着红衣的那个人坐在中间的椅子上,把帽子放在身前,用手帕擦了擦小小的秃顶,宣布审讯开始。
记者们已经拿起了钢笔。他们都漠不关心,有点傻乎乎的样子。然而,其中有一个,年纪轻得多,穿一身灰法兰绒衣服学派,系着蓝色的领带。他把笔放在前面,望着我。在那张不大匀称的脸上,我只看见两只淡淡的眼睛,专心地端详着我,表情不可捉摸。而我有一种奇怪的印象,好像是我自己看着我自己。也许是因为这一点,当然也因为我不知道这种场合的规矩,我对后来发生的事都没怎么搞清楚,例如陪审员抽签,庭长向律师,向检察官和向陪审团提问(每一次,所有的陪审员的脑袋都同时转向法官),很快地念起诉书(我听出了一些地名和人名),然后再向我的律师提问。
庭长说应该传讯证人了。执达吏念了一些姓名,引起了我的注意。在这群我刚才没看清楚的人当中,我看见几个人一个个站起来,从旁门走出去,他们是养老院的院长和门房,老多玛·贝莱兹,莱蒙,马松,萨拉玛诺,玛丽。玛丽还焦虑不安地看了看我。我还在奇怪怎么没有早些看见他们,赛莱斯特最后听到他的名字,站了起来。在他身边,我认出了在饭馆见过的那个小女人,她还穿着那件短外套,一副坚定不移,一丝不苟的神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