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详审,持此为
能。遂使学者观之,瞀乱而难纪也。于是考兹十品,征彼百家,则史之杂名,其
流尽于此矣。至于其间得失纷糅,善恶相兼,既难为覼缕,故粗陈梗概。且同自
郐,无足讥焉。
又案子之将史,本为二说。然如《吕氏》、《淮南》、《玄晏》、《抱朴》,
凡此诸子,多以叙事为宗,举而论之,抑亦史之杂也,但以名目有异,不复编于
此科。
盖语曰:“众星之明,不如一月之光。”历观自古,作者著述多矣。虽复门
千户万,波委云集。而言皆琐碎,事必丛残。固难以接光尘于《五传》,并辉烈
于《三史》。古人以比玉屑满箧,良有旨哉!
然则刍荛之言,明王必择;葑菲之体,诗人不弃。故学者有博闻旧事,多识
其物,若不窥别录,不讨异书,专治周、孔之章句,直守迁、固之纪传,亦何能
自致于此乎?且夫子有云:“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知之次也。”苟如是,
则书有非圣,言多不经,学者博闻,盖在择之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