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一声,仿佛现在才意识到这个严重的问题,对她这样家长老师眼中的乖乖女来说,逃课简直是不敢想像的事情。不过林乖乖还是微微噘起可爱的小嘴,眼里闪过一抹罕见的坚定,似乎鼓起了很大的勇气,凝视着常乐柔声道:“你不回去,我也不回去!”
常乐脸上掠过好笑的神色,道:“请允许我冒昧的问一句,你以前有没有跷过课?”
“没有!”
“那你还敢跟我逃课?”
“为了你,我什么都敢!”林乖乖语气异常坚定,简直就豁出去了。
常乐笑了,心里微微一热,使得他的笑容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灿烂。他突然想起十岁时候某个阳光灿烂的下午,南宫熏衣也说过同样的话,于是乎他们逃课去游泳……尽管事实上常乐只不过是想看看这位初恋情人的泳装秀。
熏衣,你还好吗?
很难察觉的伤感情愫弥漫了常乐的全身,思念如洪水般汹涌而来。
也许他真不适合做一个绝情的人,他只能多情。虽然他的义父北方黑道巨头柳随风曾告诉他做大事的人一定要绝情,但他有时候还是做不到。常乐更清楚,其实柳随风也从来没做到过真正的绝情。
“常乐,啊不……乐哥哥,你怎么了?”林乖乖小心翼翼地问道,误以为常乐生气了,一颗芳心紧张不已。
“没,没什么……”常乐回过神来,略带歉意的看着怀中佳人,影帝级的演技让他脸上马上浮现出了玩世不恭的笑容,轻声道:“我叫傻老虎先送你回去,我还有点事。”
“你不也第一次来这里吗,还有什么事要办?”林乖乖失望的问道。
“不要问,该知道我自然会让你知道,明白吗?”常乐凝视着林乖乖的双眼,柔和的语气有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威严,很惬意地看着她微微嘟起的小嘴,常乐接着笑道:“今天你请我,下次我请你,怎么样,我的小乖乖?”
女人翻脸比翻书快,这绝对是金玉良言,林乖乖脸上立即阴转晴,脸上有着甜蜜而又有些难以置信地表情,问道:“真的?你可不能骗我!”
“当然是真的,以后不要再问我这样的傻问题,我说过的话都会做到!”常乐表情变得严肃起来,随即又调笑道:“特别是答应美女的事情,从来都不会怠慢……”
“讨厌,就会贫嘴,不过人家相信你!”
林乖乖娇嗔一声,终于依依不舍的走了。
一路上,林乖乖缠住了血虎,不停的问长问短。
血虎精神处于半崩溃状态,求饶道:“小姐,俺真的有这么老吗,不要再叫俺‘大叔’行不?”
“可以呀,血虎大哥,那你告诉我,学院论坛上说常乐以前有一个患了绝症的女朋友,是不是真的?”
一听这话,作为罪魁祸首的血虎死的心都有了,赶紧回答:“不知道,俺什么都不知道!”
林乖乖却不屈不挠,央求道:“血虎大哥,你最好了,告诉我嘛,顶多下次人家请你大吃一顿!”
血虎这五大三粗的莽汉哪里经得起这小姑娘的连番纠缠,顿时焦头烂额,这简直比叫他对砍100个彪形大汉还难熬。想起临走时常乐的叮嘱,血虎豁出去了,学习常乐故事新编:“既然你诚心诚意的发问了,那俺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但你千万别告诉俺家少爷是俺说的!”
“好,好,好,我一定保守秘密,我发誓!”林乖乖雀跃起来,有如一只欢快飞翔的小鸟。
“故事发生在古早古早以前,有一位男同志,爱上了一位女青年……”血虎语调低沉,尽量效仿常乐做出沧桑的模样。这句开场白他太熟悉了,简直能倒背如流,因为常乐每次忽悠小女生都从这一句对白开始……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对于血手会的高级领导人来说,模仿英明神武的乐少爷的一言一行从来都是倍儿有面子的事情,简直就代表着一种潮流,一种时尚新元素。而作为一名偶像级小弟兼血手会排名前三号的人物,血虎与常乐在一起的时间最长,可算得上近水楼台先得月。
凭借无聊中看过的动漫以及偶像剧狗血情节,血虎终于编出了一个伤感的故事。这时候的血虎已经完全入戏了,长叹了一声,声音变得有些悲伤:“接下来的故事,可以用一句峰回路转来形容,苍天无眼,那位美丽的故事居然患上了绝症……唉,天妒红颜啊!”
傻瓜撒谎总是有很多人相信的,林乖乖早已是泪眼婆娑,哽咽道:“呜呜呜,太感人了……”
大多黑帮份子都喜欢加油添醋的讲故事,往往吹得天花乱坠,一个人砍倒三个人会吹嘘成砍倒了三十个,血虎这样神经大条的人也不例外,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此刻的血虎讲故事也上瘾了,一边给林乖乖递纸巾,一边给这故事编出了一个续集,学习常乐管用的排比手法,伤感道:“从那以后,俺们少爷茶饭不思……从那以后,俺们少爷憔悴无比……从那以后,俺们少爷伤心欲绝……从那以后,俺们少爷半年都没有笑过……”
看着已经哭成泪人的林乖乖,血虎极有成就感,指了指大奔,继续煽情道:“从那以后,俺们少爷在日记本上写着:最近养了一条狗,暂时不交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