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在颛顼,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唐虞之际,绍重黎之后,使复
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后也。当周宣王时,
失其守而为司马氏。司马氏世典周史。惠襄之间,司马氏去周適晋。晋中军随会
奔秦,而司马氏入少梁。
自司马氏去周適晋,分散,或在卫,或在赵,或在秦。其在卫者,相中山。
在赵者,以传剑论显,蒯聩其后也。在秦者名错,与张仪争论,於是惠王使错将
伐蜀,遂拔,因而守之。错孙靳,事武安君白起。而少梁更名曰夏阳。靳与武安
君阬赵长平军,还而与之俱赐死杜邮,葬於华池。靳孙昌,昌为秦主铁官,当
始皇之时。蒯聩玄孙卬为武信君将而徇朝歌。诸侯之相王,王卬於殷。汉之伐楚,
卬归汉,以其地为河内郡。昌生无泽,无泽为汉巿长。无泽生喜,喜为五大夫,
卒,皆葬高门。喜生谈,谈为太史公。
太史公学天官於唐都,受易於杨何,习道论於黄子。太史公仕於建元元封之
间,愍学者之不达其意而师悖,乃论六家之要指曰:
易大传:“天下一致而百虑,同归而殊涂。”夫阴阳、儒、墨、名、法、道
德,此务为治者也,直所从言之异路,有省不省耳。尝窃观阴阳之术,大祥而众
忌讳,使人拘而多所畏;然其序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
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墨者
俭而难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然其彊本节用,不可废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
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然其正名实,不可不察也。
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
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
少而功多。儒者则不然。以为人主天下之仪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如
此则主劳而臣逸。至於大道之要,去健羡,绌聪明,释此而任术。夫神大用则竭,
形大劳则敝。形神骚动,欲与天地长久,非所闻也。
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顺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则
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
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
夫儒者以六蓺为法。六蓺经传以千万数,累世不能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
故曰“博而寡要,劳而少功”。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虽百家
弗能易也。
墨者亦尚尧舜道,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土阶三等,茅茨不翦,采椽不
刮。食土簋,啜土刑,粝粱之食,藜霍之羹。夏日葛衣,冬日鹿裘。”其送死,
桐棺三寸,举音不尽其哀。教丧礼,必以此为万民之率。使天下法若此,则尊卑
无别也。夫世异时移,事业不必同,故曰“俭而难遵”。要曰彊本节用,则人给
家足之道也。此墨子之所长,虽百家弗能废也。
法家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於法,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可以行一时之
计,而不可长用也,故曰“严而少恩”。若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相逾越,虽百
家弗能改也。
名家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於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俭而善失
真”。若夫控名责实,参伍不失,此不可不察也。
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
用。无成埶,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
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故曰“圣人不朽,时变是守。虚者
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其实中其声者谓之端,实
不中其声者谓之窾。窾言不听,奸乃不生,贤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
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燿天下,复反无名。凡人所生者神也,所讬
者形也。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反,
故圣人重之。由是观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不先定其神形,而曰
“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
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有子曰迁。
迁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年十岁则诵古文。二十而南游江、淮,上会稽,
探禹穴,闚九疑,浮於沅、湘;北涉汶、泗,讲